本帖最后由 想飞 于 2015-8-4 22:33 编辑
今天在群里看到别人转发的一篇文章,《拿相机的人,请你自重》,文中说的是一些摄影人进入藏区后面对藏民一通乱拍,丝毫不顾及对方的感受和当地的民俗习惯,严重地影响了藏民的生活,照片上有几幅极为不堪的画面,几个长枪短炮近距离地拍摄藏民,有的藏民明显不愿意的神情一点也阻止不了摄影人的激情,有的藏民把背朝向他们,有的甚至把脸蒙上,把头低下,即使这样也阻止不了那些所谓为艺术痴狂的心。作者作为一名摄影爱好者,面对这些窘境无力承受失声痛哭,她在最后极力呼吁那些摄影人要尊重别人,不要以创作的名义干扰别人的生活。
我也喜欢拍摄,但还算不上摄影人,既没有那种全副武装的装备,也还没达到那样一种发烧友的境界,可以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为的是拍出理想的片片。对于摄影人该拍什么不该拍什么我没有发言权,但是我看到有篇摄影人必须知道的忠告里有一条就是——永远不要拍摄不愿被拍的人。
既是忠告,那么必然有其权威性和合理性,如果说要当一名合格的摄影人,那么这条原则最好不要违背,就像从事别的职业一样,这是关乎职业道德的问题。
那么上文中那些看上去装备精良无比敬业的摄影人就完全无视了这一条。
对于摄影人来说,抓取一张好照片,表现当地的人民的生存状态,引起世人的关注,从而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比如多年前那张著名的“大眼睛”照片,被拍者苏明娟就因此被改变了命运,从一个贫困山区的小女孩一跃成为最受关注的人,上了大学,找到了工作,从此成了一个城市人,这样的结局我们当然愿意看到,这样的一种人文关怀,彰显着摄影人的道德良知,而且前提是,被拍者同意成为画面中的角色,也愿意公之于众。
上篇文中那些画面,明显可以看到被拍者的反感拒绝而依然阻止不了他们按动快门的手,那么这样的作品即使排得再好再有特色,于被拍者来说,都是一种侵犯,对人格的侵犯,对权利的侵犯。
我有一个黑人朋友,因为肤色的缘故,鹤立鸡群地特别容易引起注意,有时候走在路上,会有人直接走到身边,要求和他拍张照片,更有人直接拿起手机,也不征求意见,对着他一通乱拍,就像对着身边的花花草草或者猫猫狗狗一样,丝毫不顾及对方的感受。对方是一个人,有情感,有自尊,有权利,有喜怒哀乐,如果换位思考一下,当你步入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的人也这样来围观你拍摄你而不获得你的允许不征求你的意见,你的感受如何?
《现代启示录》的原型《黑暗的心》里,白人殖民者进入非洲的初衷是要将文明带过去,对于当地的土著人来说,他是明显地带有一种俯视的优越感的,他所作所为一度被他认为是善意的,而对于那些被杀害的被摧残的当地人来说,他的行为就是杀戮就是暴行。
我不是说这些进入藏区的摄影人的行为是暴行,但是作为文明人,他们的行为没有达到基本的文明程度。胡适说,一个国家文明的程度,一是看他们如何对待孩子,二是看他们如何对待女人。文中的那些藏民和孩子都在他们那宛如长枪短炮的镜头之下。
当然也有摄影人提出,我们给他钱,给他适当的报酬,他也愿意。
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去年去宏村,拍当地洗衣服的农妇时,她们就明确表示,给钱就拍,不给钱不许拍。这样的有偿拍摄固然合理, 但也有人说不。对于那些不愿意出售自己的苦难的不愿意接受别人的资助的,他们就说不。
不是每个人都把钱看得那么重要。
其实我曾经也偷拍过,那是第一次出国门,在法兰克福转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英俊的金发年轻人坐在床边看书,周围没有几个人,有一个老头在看报,一对情侣在小声交谈,我百无聊赖,对着帅锅拍了一张,快门的声音惊动了他,我发现他不高兴地朝我这边看了一眼,吓得我赶紧删掉,还有一次在威尼斯,不远处有个酒店的二楼有个阳台上站着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我拿起相机扫视的时候,突然发现她的身边多了一个男人,当我按下快门的时候,我发现那个男人迅速转过身去,留给了我一个模糊的背影,明显地他不愿意被我拍到。还有一次在佛罗伦萨拍到了一对中年人在街头巧遇忘情互吻的浪漫的画面,给我们的出游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回忆,不过这幅画面主人公知道,所以也算不上偷拍。
不过从此之后,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在满足自己的爱好需求之前,一定要尊重被拍者的意愿,尽量不要去打扰人家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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