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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颈鹿先森
文/莫零
多年前,我还是一个意淫在琼瑶小说里的伪文学青年,满脑子期望着各种场合能邂逅我的白马王子,希望能遇到一个长身玉立,斯文儒雅的年青版陈道明。直到我遇到了罗富贵。罗富贵倒也有双大长腿,不知情的以为他也符合长身玉立的标准,事实上你一见到他,脑海里浮现出的不是斯文儒雅这个形容词,嗨,我想不出什么形容词,如果非要用四个字的,那就温和敦厚吧!对,没错儿,看到罗富贵让我想到了野生动物园里那温和敦厚的长颈鹿。尤其是他瞪着一双无辜的素食动物一样的眼睛看着你的时候,你会忍不住笑场。
我跟罗富贵的认识真的是老天爷安排的缘分,在这之前,我对缘分这个故弄玄虚的词语充满了鄙视,因为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实在大的不是一点点。比如我理想中的自己应该是明眸皓齿,长发盈空的。但事实上我是个头发稀疏,面目模糊的女汉子。再比如我理想中的职业是语文老师,可事实上我是个满身铜臭的美甲店小老板。唉,缘分这种东西,跟天上的星星有什么两样?看得见也摸不着啊……
话说我二十八岁那年,恨嫁之心无比迫切,晕头转向地任亲朋好友们摆布着相了一圈亲,还没把自己嫁出去。我那时像是个嗅觉特别灵敏的雌性动物一样,两只绿豆小眼看到男人就自动放射出魅惑的脑电波,检测下此人会不会成为我的如意郎君。就这样居心叵测地加入了一个同城交友群,天天在里头猫着。我妹妹那时候网聊的兴头比我大,弄了个马甲也进群了,天天跟一群人在那胡扯八道。有一天她忽然跟我说:姐,我发现群里的管理员富贵特别好玩,对我百依百顺,天天被我欺负都不生气。哦,是吗?我顺手参观了一下他的QQ空间,乖乖,还会写小说?这家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才子?我循入他空间看完了他连载的一个小说,神哪!这也能叫小说?好一个自恋到死的白痴二百五啊!我一下子没兴趣了。
没多久,这个群组织聚会,妹妹怂恿我去参加,让我见见富贵长啥样。我于是精心倒饬了一下就出席了。正好跟他坐在一张桌子上,群主介绍说这就是管理员富贵,我一下子笑出了声,真像长颈鹿。后来罗富贵回忆我那一笑,他说他当时就怦然心动了,嗨,什么眼神啊?母的见少了,长成我这样的,也能怦然心动?这不是缘分是什么?那天晚上富贵喝大了,掏出钱包抢着买单,我心想这人倒不小气,挺爷们儿的。
第二天,在群里见着他,就随口关心他几句,他忽然就小窗跟我聊起来了,想请我吃饭,还嘱咐带上妹妹。难不成他看上我妹妹了?我跟妹妹一说,她破天荒让我答应,兴头足得很,难道这两人真有戏?我心里直犯嘀咕。没过两天我们去赴他的饭局,迟到了半小时他依然很有耐心地在电话里嘱咐我们路上注意安全。说实话,暖男任何时候都很对女孩子的胃口,尤其是长相气质家庭都一般的女生,要是遇到暖男,甭管他颜值高不高,就嫁了吧,过日子最重要的就是踏实体贴,知冷知热,一辈子那么久,一个不懂得包容的伴侣会让你遭好多罪的。
那天晚餐后,富贵童鞋坚持要送我们回家,我们那时候住的是城中村的房子,他不放心,一直送到院子里,又跟着我们上了楼。我不好意思不请他留下喝了杯水,结果他一坐就是两个小时,背书一样把他的革命家史全倒给我了。我又不是个傻子,他对我有什么企图我当然能看得出来,但我实在是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幼稚肤浅又不帅。但我毕竟不是二十刚出头的无知少女,尽管他不是我理想中的类型,但他的诚恳还是让我有点感动。大约是我模棱两可的态度鼓励了他,从此他就像个刚刚懂得恋爱的中学生,对我展开了追求攻势。
每天给我送早点,买花,写日志,用一切他觉得很浪漫的方式对我好。你们能理解一个成人天天配合一个孩子玩过家家游戏的那种心情吗?觉得可笑,又不忍心戳穿他……我终究是个软心肠的女人,有一个这样爱着你的男人,还端着架子干嘛?你要的不就是一段安稳的婚姻吗?于是我嫁给了罗富贵。
有些人乍一看很平淡,就像一碗白米饭似的,你爱吃不爱吃他都是那个味道,但你要是肚子饿了一天,看这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保证会热泪盈眶。罗富贵的好处,就像一碗白米饭。我闺蜜老吴,月子里跟婆婆吵架,负气出走去上海找老殷,要从合肥中转,大冷的天,我们把她接回家里,她又冷又乏,罗富贵默默为她端上一盆洗脚水,又默默去厨房给她下了一碗青菜鸡蛋面。这让老吴念叨了好些年,说罗富贵人好,心细。
婚后妹妹一直跟我们住在一起,罗富贵宠溺起她来,我都自叹不如,帮她洗衣服,晒被子,收拾屋子,当个孩子一样宠。我有时责怪他这样是害了妹妹,他说:你是亲姐姐,管教是你的事,溺爱是我的事,等她以后有老公宠了,我就不宠她了。这对于一对已经没有父母的姐妹来说,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我把当初那个想像当中的才子形象早就忘掉到九霄云外去了。
而罗富贵在我的鼓励和表扬下,往犯贱的道路上越奔越远,一米七八的大老爷们儿,常常做小鸟依人状伏在你胸前发嗲,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而且有一招对罗富贵屡试不爽,你想让他为你干活,先直接喊:罗富贵,帮我倒杯水!他是巍然不动的。但你再喊后面一句:好吧!那我自己倒吧!他就会火速起身应道:我倒,我倒!哪怕他知道这只是我的小伎俩,他也会乐此不疲地执行,就为了逗我开心一下。
我前两年怀孕,妊娠反应大的吓人,在医院整整住了两个月孩子也没保住,他忙前忙后伺候我,一句怨言也没有。还给我吃定心丸说只要我高兴,他可以不当爹。其实他很喜欢小孩儿,罗富贵真是个好人!夫妻之间生活久了,真的就没有激情了,全剩下柴米油盐的小事儿,罗富贵没什么上进心,上班对于他来说就跟吃饭睡觉一样,是必须要做的,但也从不想改变。其实每个男人都一样,你太想奋斗了,必然不够温存。你的心思全花来温存了,你又必然不会有太多的上进心。好在我一向是个有情饮水饱的性格,钱多就多花点,钱少就少花点呗!知足常乐就好!
今天是我们俩领证的结婚纪念日,罗富贵老嫌我太爷们儿性格,不懂得腻歪,每回纪念日都要他提醒着才想起来,其实我都记着呢,女人跟男人是不一样的,女人无论外表多么冷漠,心里的帐算的门儿清,她就爱享受这种被男人放在心上的感觉。长颈鹿先生,你懂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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