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为止,哥混迹论坛,就骂过一次人,虽然骂的很轻,虽然只骂了几句,但哥觉得低俗了,打那以后,我一直规避所谓的争斗,因为哥清楚,人性皆有其恶的一面,没必要把自己的低俗公之与众,就算是装,哥也努力装得高雅点。
截止目前为止,哥曾经腹黑过很多人,虽然只是腹黑,但哥也觉得挺不妥的,毕竟我们接触的时间有限,毕竟我们接触的方式也仅限于文字,现实中的他(她)到底是怎么样的,鬼知道,所以哥不止一次提醒自己,既然不该腹黑,那就宽容吧,原谅别人的言行,承认自己的错误,然后继续自己的高雅。
截止目前为止,哥曾经勾引过许许多多的女孩,有人反感,有人讨厌,有人鄙视,也有人带着浓浓的敌意,觉得哥花心了,放荡了,其实不然,真正浪荡子完全可以在现实生活中纸醉金迷,何需这么费时费力费脑筋的赖在网上呢,且不说千山万水之阻隔,就说那一缕缕冷眼观望的和不敢靠近的态度,也足以让一个浪荡子变得一无所有,所以真正想通了,看透了,表像就只能是表像,如若讨好一个女孩,能让她感觉到开心,那么何乐不为,如若最根本的出发点,仅仅是以文会友,以字传情,以情悦人,那么何尝不是一种高雅呢。
截止目前为止,我依然觉得低俗和高雅其实不过一念之差,好比当女孩不愿意时,那么拥抱就是一种低俗,当女孩愿意时,拥抱却是一种高雅,所以评价一个人到底是低俗还是高雅,最根本的还是要看他最真实的动机和行为,他是在毁,还是在建,他是在付出,还是在索取,他是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考虑问题,他的所作所为是否仅仅为了一己私欲。
我忽尔想起两母争子的故事,其实放手也是真爱的一种:她们都说儿子是她的,县官就说,你们一人扯一只手,谁拉赢了,这儿子归谁,最后,亲生母亲放手了,而县官也把儿子判给了她。
也许在这个故事中,有人会看到了结局,甚至介意结局,会质疑着:我爱他,我放手了,可我怕自己没故事里那么幸运,我怕失去他。
但是在这个故事中,我却只看到了过程,不愿他痛,她才放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