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0-26 12:30 编辑
笑谈“不得妄议中央” 作者:秀才江湖
历时14个月,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昨日正式发布。新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规定该类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看到这个新闻,我啼笑皆非。都什么年代了?还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种说法?比帝王时代都戒备森严、草木皆兵!封建王朝,女主不得干政、藩王不得妄议朝政,现在是“党员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以前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可以关心”,现在是“中央大政方针不得议论”。各位臣妾,还不赶紧磕头谢恩、爱卿平身!笑死人了!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事天下人议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人之天下,凭什么中央的大政方针,国人就不能议论!凭什么国人只能俯首帖耳、谨遵御旨而不能提出批评!中央的大政方针,都是神圣不可侵犯?都是永远伟大光荣正确?制定者都不是人是神?我就不信这个邪!我就要议论中央的狗屁大政方针!计划生育,我反对;延迟退休,我反对;雇佣五毛与“熊猫”,我强烈反对!我就妄议了!怎么着?把我开除“民籍”吧! 钳制言论的程度,已经无以复加了!外国人批评你,你说“干涉中国内政”;党员评论,你说“妄议中央大政”;群众批评你,你说“寻衅滋事”“山洞癫妇”。千方百计不让人说话,你想把所有的人的嘴都堵上吗?不让所有人批评你,目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肆无忌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厉王的教训你不知道吗?周厉王派人监视“妄议国事”的国人,格杀勿论,国人“乃不敢言”、“道路以目”,国人忍无可忍、冲进王宫,周厉王逃亡。 天下之恶一也!你如果做得不对,谁都可以提出批评,无论外国人还是中国人,无论党员还是群众,无论中央大政方针还是地方政策法规。怎么可以出台如此荒唐的法规、将批评意见视之为洪水猛兽、一律拒之门外呢?唐太宗纳谏如流,终成贞观之治;齐威王重金求谏,终成强国霸业;你拒绝“妄议大政”,必将千古遗羞、重蹈周厉王覆辙。 文革、大跃进、三反五反---血的历史教训证明,中央大政方针错误的还少吗?不批评、不“妄议”,怎么拨乱反正?怎么调整?难道任由它们害人不浅?我建议,把这条规定改成: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中央的大政方针畅所欲言,提出广泛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跟帖评论摘录】 作者:帅得惊动了党 想起三百七十多年前,我国中央领导人朱由检同志就和权臣杨嗣昌、大太监高起潜、兵部尚书陈新甲密谋向东虏(满人)求和,而卢像升、杨廷麟、黄道周等文武众臣以及姚东照等大批普通百姓、人民群众则要求积极抗清。然后朱由检、杨嗣昌、高起潜、陈新甲所代表的中央就喻示人民群众不得浪战、不得妄议。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仿佛又回到了崇祯年间。 众所周知,周永康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徐才厚、郭伯雄是中央军委副主席,薄熙来、陈希同、陈良宇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令计划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苏荣、成克杰、刘志军、李东生、杨金山、周本顺、蒋洁敏、苏树林、白恩培、杨栋梁、程维高、张国光、刘方仁、田凤山是中央委员,像李春城、仇和、王永春、万庆良、韩桂芝、范长秘、杨卫泽、朱明国、李嘉廷、许运鸿、王雪冰等等等等一大批我无法全部记住名字的人,都是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是由人组成的,是由这个人、那个人、这些人、那些人、若干个人来组成的,有这么多有瑕疵的人在里面,对不起,我这样讲有点儿无关痛痒了,应该说,有这么成群的或判处死刑的、或判处缓期执行死刑的、或判处无期徒刑的大号和特大号罪犯在中央,中央的一些政策、决议、方法、步骤怎么可能完美无缺?怎么可能不出现瑕疵?甚至怎么可能永不会出现重大错误?否则就不会出现“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灾难了。而现在,你既不得妄议中央,你同时还要做到“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真的,我怀疑,长此以往,人们会对你说,“自从你得了精神病以后,整个人看上去就精神多了。”
作者:笑看秋月春风 习仲勋老前辈说过的两段话: 第一段:谁都爱听好话,听赞成自己的话,但这些话很多是假话,有的是捧场,有的是敷衍应付。我们征求意见的目的,本来是为搜集各种补充意见,但是,人们一听到比较尖锐的不同意见就往往不高兴,‘你小子,拆我台!’有权的人有这种想法就很危险。 第二段话:我长久以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怎样保护不同意见。从党的历史看,不同意见惹起的灾祸太大了!‘反党联盟’、‘反革命集团’、‘右倾投降’、‘左倾投机’等等,我经历过的总有几十起、上百起,但最后查清楚,绝大多数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见,属于思想问题,有不少意见还是正确的。我们对党的领导人,应当热情拥护,对党的方针、政策应当坚决执行,但是对领导人的主张,对党的方针、政策,不是不可以提出不同意见。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个《不同意见保护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允许提出不同意见,即使提的意见是错误的,也不应该受处罚。 “文革、大跃进、三反五反---血的历史教训证明,中央大政方针错误的还少吗?不批评、不“妄议”,怎么拨乱反正?怎么调整?难道任由它们害人不浅?”就拿邓小平被批判被打倒,习仲勋老爷子被审查、下放、关押、监护蒙冤16年之久,这不都是中央大政方针出了问题导致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多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仁人志士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妄议与坚持不懈斗争,哪里有受害人的平反昭雪重新上台造福百姓的可能,难怪习仲勋老爷子一生总结最后遗愿是中国一定要出台不同意见法保护妄议的国人。现在出这样的规定,不觉得是与习老爷子的遗愿背道而驰吗?怎么对得起老爷子在天之灵和先人对中国进步发展的殷切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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