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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妻子用丈夫的医保卡,这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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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用丈夫的医保卡,这是诈骗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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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5-12-20 10: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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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20 11:27 编辑

    《绍兴日报》报道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老周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17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了首例冒用社保卡案。

  

    75岁的邹某家住诸暨市暨阳街道,丈夫老周今年80岁,患有脑梗塞、冠心病,长期住院治疗。两个女儿都在萧山居住,2011年,邹某夫妇也搬到萧山。

  

    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因邹某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

  

    起初,因诸暨的社保卡不能在萧山使用,周某每次拿着父亲老周的社保卡,去诸暨市中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的门诊配药。后来,萧山也能用诸暨的社保卡了,邹某便让周某在萧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门诊配药。

  

    从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老周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虽意识清醒,但已无法说话,故他对妻子女儿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

  

    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17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有人认为:医保卡上是个人的缴费,应是夫妻间共同财产,夫妻俩谁用都可以,故不属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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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20 11:13 |只看该作者
这些应有明文规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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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20 11:28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12-20 11:13
这些应有明文规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章法都有,但就是有人认为不该以诈骗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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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20 11: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配药和买药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家就用我的医保卡买药,放药箱里,大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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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20 12:34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12-20 11:41
配药和买药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家就用我的医保卡买药,放药箱里,大家用。

是呀,人家就是说这药老头也可以吃的呀,吃剩了才让老婆婆吃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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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20 12:38 |只看该作者
老人行动不便,让儿女代买或代开药物的事情很正常,药店或医院难以甄别,再说了,如果夫妻同病,一方用医保卡开的药,夫妻俩都吃,那又该怎么认定?这个应该是管理方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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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2-20 17:0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0 11:28
章法都有,但就是有人认为不该以诈骗判刑。

医院该承担主要责任才对。病人完全可以说,不知道夫妻之间的医保卡不能用,而医院绝不可能不知道。病人该吃什么药,医生在开处方,总不能连这点辨识能力都没有?要定诈骗,先从医院开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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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2-20 17:07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5-12-20 11:41
配药和买药还是有区别的。我们家就用我的医保卡买药,放药箱里,大家用。

如果只是药房买药,基本没有人管谁用谁的医保卡。只有正规医院划价,才会涉及这个话题,所以,我认为医院开出的处方药,医院才该承担更多责任,他们难道没有必要的病历么,不可能不知道人家是用了别人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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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2-20 17:0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0 12:38
老人行动不便,让儿女代买或代开药物的事情很正常,药店或医院难以甄别,再说了,如果夫妻同病, ...

我经常两个卡乱用的。我的,和我先生的。有时候是拿错了,倒不真是想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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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2-20 17:34 |只看该作者
像我这样,没医保卡又没社保的人咋办?只好自求多福不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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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2-20 17:4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0 11:28
章法都有,但就是有人认为不该以诈骗判刑。

有法就当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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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2-20 18:46 |只看该作者
风花 发表于 2015-12-20 17:34
像我这样,没医保卡又没社保的人咋办?只好自求多福不生病了

你应该买医保的吧?现在连农村都有医疗保险了,虽然份额低点,但总是一个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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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2-20 18:50 |只看该作者
流水思静 发表于 2015-12-20 17:47
有法就当严格执行。

我国国情最大的弊端就是执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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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2-20 20:5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0 18:46
你应该买医保的吧?现在连农村都有医疗保险了,虽然份额低点,但总是一个保障啊~~~

没有。社保交了几年停了,停了两年多了。目前没工作,也没办法交。s所有费用都是自费的,从来不给国家填任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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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2-20 21:30 |只看该作者
风花 发表于 2015-12-20 20:53
没有。社保交了几年停了,停了两年多了。目前没工作,也没办法交。s所有费用都是自费的,从来不给国家填 ...

听我的,还是续上社保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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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2-21 21:5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0 18:50
我国国情最大的弊端就是执法难~~~


执法难?为什么对这样年迈多病的老人这么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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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2-22 06:09 |只看该作者
油墨画师 发表于 2015-12-21 21:50
执法难?为什么对这样年迈多病的老人这么严苛?

两码事。一码事归一码事。执法难,是我国目前的现状——说这句话时,已经跟主楼那件事情不沾边了,只是延伸至现实里的诸多方面。

至于主楼提及的老人,基本悲悯也是该有的,但不能以情代替法,若真有困难的话,应该启动别的医保程序,而不是放任违法。这就是法律的严肃性。任何一个成熟的国家制度下,都必须维护法律的严明,这才是整个社会秩序井然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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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12-22 10:07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2 06:09
两码事。一码事归一码事。执法难,是我国目前的现状——说这句话时,已经跟主楼那件事情不沾边了,只是延 ...

执法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有些法规在制定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而是由少数几个所谓专家拍脑袋拍出来的。因此,它不是大家都愿意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而只是管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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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12-22 10:2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2 10:07
执法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有些法规在制定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而是由少数几个所 ...

你这么说,倒是很有些道理,关键是这法律是否符合老百姓和社会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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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12-22 12:2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2 10:24
你这么说,倒是很有些道理,关键是这法律是否符合老百姓和社会的实情~~~

如果是大家都愿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经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合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必将是人们自觉遵守。少数人违反了,就予以惩罚,执行起来,根本不会遭到普遍抵触。而现在的有些法规,不仅常被人规避,而且执行也时常遇阻,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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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12-22 12:2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2 10:24
你这么说,倒是很有些道理,关键是这法律是否符合老百姓和社会的实情~~~

所谓法制。是指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方面,而不仅仅是立法了,就算有法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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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12-22 12:5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2 12:22
所谓法制。是指立法执法和守法三个方面,而不仅仅是立法了,就算有法制了。

纠正错别字。是法治。而非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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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12-22 13: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22 13:04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2 12:58
纠正错别字。是法治。而非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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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12-22 13:0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2 12:20
如果是大家都愿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经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合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必将 ...

少数人违反了,就予以惩罚,执行起来,根本不会遭到普遍抵触。
===========
画地为牢这个词语的实效性,在于舆论监督的效果吧?所以,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辅助工具。你看看现在每件事情出来,舆论都是众说纷纭,说明我们的法律、制度,连同执行本身,就存在诸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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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12-22 13:0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2 13:01
我没错,我说的就是法制而非法治。


法治与法制这两个词,乍一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事实上,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你所提及的,涉及到立法、执法诸多方面,主要是依法治国的理念,应该是法治,而非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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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12-22 13:0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2 13:01
少数人违反了,就予以惩罚,执行起来,根本不会遭到普遍抵触。
===========
画地为牢这个词语的实效性 ...

目前的舆论监督还不成熟和规范,有些就是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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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12-22 13:09 |只看该作者
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 法治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是说,所谓法治,即良法与守法的结合。

1.联系: “法治”和“法制”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也有一定的联系。一方面,要实行“法治”,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为基础;另一方面,在“法治”国家中,“法制”的运行要以“法治”原则为指导。此外,两者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为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服务,都与民主相联系。正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对于我国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2.区别:
(1)“法治”与“法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本身的含义来说,“法治”是指严格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原则,这一原则有两方面要求:一是有良法,良法的含义是:1法律完备;2法律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3法律体系协调、统一,无矛盾和抵触;④法律的表述准确、简洁,易于理解。二是遵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这一点又包含四层含义:1法律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严格依法办事;④有效的法律监督。而“法制”则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上层建筑系统。“法制”至少包括三种因素,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规范在实际中的运行和指导法律规范的制定和运行的法律意识三部分。可见,从本身的含义上说,“法治”指的是一种治国原则,“法制”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二者是原则与制度的区别。
(2)产生的历史时期不同。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后,便有了法,也就有了法制,因此“法制”是与阶级社会相伴始终的。而“法治”的出现,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产物。虽然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法治”概念,中国古代的韩非和商鞅等提出了“缘法而治”,但他们所说的都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3)制度基础不同。只要有阶级对立和国家存在,便有法制存在,所以“法制”不要求特别的制度基础。而“法治”则不然,它是以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为基础的,古代的西方和古代的中国由于没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所以他们讲的“法治”便不是近现代意义上所讲的“法治”。
(4)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法治和人治是绝对排斥的,是不能共存。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忍受一定的人治存在。
因此,有“法制”未必有“法治”,而有“法治”则必有“法制”。在西方社会,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制”越来越完备,而“法治”则出现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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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12-22 13:1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22 13:09
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 法 ...

这就一目了然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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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12-22 13:2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22 13:19
这就一目了然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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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12-22 13: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5-12-22 13:24 编辑

倒。张冠李戴。页面开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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