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6-3-22 15:26 编辑
几年前,我决意要去北京旅游一段。
从八王坟长途车站下车之后,我先去找旅馆住。交房钱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盗了。至今我没闹明白,我的钱包在拉杆箱里,我的拉杆箱设了密码,小偷怎么就轻而易举得手了呢?看着完好无损的拉杆箱,我倒是佩服起小偷来,显然,这小偷是个破译密码的高手。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有门道。
要说我这人,还真是不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并没有放到钱包里,而是塞进了衣服口袋里。我还把我的人民 币兵分两路了,钱包里有一部分,我的内裤口袋里也掖着一部分。钱包丢失之后,我虽然懊恼,转瞬就佩服起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内心很自恋地为自己的两手准备叫好。
我算计了下,剩余的钱,不足以让我大逛特逛北京城。于是,我想到了打工。恰好,旅馆门口有个私家超市贴了海报招聘收银员,管吃住。我稍微打扮了下,就装作进去购物,一边挑拣,一边和营业员搭话。侧面打听了下,他们说店里发工资很及时,老板一家子是南方人,待员工也不错。
买单的时候,我就鼓起勇气问了下招聘的事。收银的恰好是老板娘,老板娘扫了我一眼,大概是没相中我,又看我是顾客,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就说让我等一会,他老公来了,问问她老公的意思。
我在那儿等的时候,看见收银台外面有个卖香烟的柜台,附带着卖学习用品。我出门的时候忘了带钢笔,正好想买一支。摊主是个漂亮富态的女人,看见我很热情地给我介绍,和我攀谈。我也没讲价,买了一支摊主要价30元的普通钢笔,又花了8块钱买了一瓶蓝黑墨水。我买完后,对摊主说要站在她柜台旁边站一会,说等这个超市老板回来问一问招聘的事,请她别介意。
摊主笑了笑,对说我她大姑姐就是老板娘,还说招聘的事她大姑姐说了就算。
我说,就是你大姑姐让我在这里等啊,难道是诓我的?
摊主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济南的。大概是山东人招人待见的缘故吧,这个素昧平生的摊主竟然主动跑到她大姑姐面前充当起了说客。
摊主叫梅梅,经过她出面,我留在了超市。因为介绍之情分,我们成了好朋友。成了好朋友,事事都顺利。 当我发现收银员和营业员工资一样多,而营业员工作比较轻松的时候,我就让梅梅帮忙,梅梅和她大姑姐说了声,我就去做营业员了。营业员也是四天带薪休班,我利用这四天就可以逛北京城了。真好!还没开始花钱,就开始挣钱了。
我为什么要做营业员呢?因为营业员上完货之后,就可以在超市里到处转来转去,转来转去的时候,思想很自由,脑子可以天马行空,纵横驰骋。收银可不行,精力不集中,容易找错了钱,晚上对账,少了的钱,自己垫上。看,还是营业员好吧。
我当营业员其实另有目的。我不是有个雷打不动的文学爱好嘛,我想利用工作的时间,背诵古文呢。去北京的时候,我带了一本《幽梦影》。这本《幽梦影》我很喜欢,就想把书里的全部内容记到脑子里。记到脑子里才算是据为己有哩,当然,我不会明目张胆拿着书来读,那样太不给梅梅长脸了。
我忍痛割爱,手撕《幽梦影》。
每次上班,我拿着一张《幽梦影》,装进口袋里,一有机会,我就拿出来读一读。
我见缝插针,分秒必争。有时候一天背诵一张,有时候一天背诵两张。
那些个上班玩手机的年轻营业员,老板逮到了就会劈头盖脸训斥一番。而我,因为不玩手机,老板经常口头表扬我。无论如何,老板也想不到,我是一个手段极其高明的、公为私用的、对工作三心二意的“二混子”。
我在超市工作了三个月,成功手撕完一本《幽梦影》,赚了6000元工资。去天安门三次,天坛两次,八达岭一次,颐和园一次,圆明园一次,香山一次……
其间,女儿暑假去了北京,住在我宿舍里,省下不少旅馆费。老板娘邀请女儿和我一起就餐。我感觉很有面子,超市食堂里的鸡蛋、排骨,鱼肉等,我都是抢着去买。女儿住在超市半月有余,送她回济南时,还不乐意走 ,因为老板娘的女儿已经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第四个月的时候,女儿给我电话,说妈妈你要是再不回来,我爸爸可要去北京把你逮回来了哈!
于是,我在梅梅面前苦诉了一番,梅梅看我的处境堪忧,就找她大姑姐给我结算了工资,我欢天喜地回了济南。
每年三八节,我都会给梅梅发八块八毛八红包。梅梅也不拒绝,时常问我:“啥时候还来北漂啊,我去车站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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