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写作的时候,会忽然忘记有关“四个银色尖顶的屋子、邂逅第三个女性、克己复礼为仁、我像我爱自己一样地爱你、像原住民立碑致敬、鹰仅仅是一个符号、灯光闯入夜等等这些有趣的句子,究竟曾经在哪一本书上出现,或者是哪一位作家的牙慧,所以,常常为自己差强人意的记忆而羞愧。
或许别人以为我是因为看书马虎,了了带过所致。其实,事实并非如此。我之于看书,却是极慢,极用心,一本小说往往看上一个月,仍没有结束。找一个屋子,只有一桌、一椅、一人,窗帘外一个黑暗的世界,灯光下一个寂静的世界,一页一页翻过美丽生活。
我称自己的阅读是:在文字里漫步。一本书,可以按顺序一章一章读完,也可以先窥见首尾,再切入中间,或者还可以每次都翻开第39页,从28行第16个字,开始阅读,一次比一次读得更长久、更深入,直至完成对每个字的检索、对每个词的释义。我这样的漫步,经常是漫长而闲散的,好像每日晚饭后的散步,同一条路线,同一片天空,同一条轨迹,沿途的风景也总是:绿色的藤萝、紫红色的鸡冠花以及落叶纷飞的林荫道,围着蠡湖畔镶着金边高高大大的欧洲城打个转,又回到菜色弥漫的低矮民居。
但是,我这样漫长而闲散仿佛旅行的阅读,并不是随意的,因为,有一天穿越文字这古老的城堡时,也许会发现一个裹着长袍,只露出美丽黑眼睛的阿拉伯少女,我便会感到莫名地兴奋与焦躁,总想问“她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或者索性卤莽地伸手揭了她的头巾,让她露出美丽容颜,方才罢休。或许,我看一本书,是为了文字中偶尔的艳遇,并且希望每一次的艳遇都不相同,正像:吉普赛女郎的露脐舞、夏威夷草裙舞,或者拉斯维加斯钢管秀以及云南孔雀舞。这些是文字带给我们的想象,是我们触摸文字时的臆症,一种美丽的臆症。
读书也是一种生活。在其中,你拥有了这样曼妙的时光,才算是美丽生活。我所说的美妙,并不仅仅来自于书中所描绘的图形以及由此延伸的意境。对于文字的个体,也是如此。上面我曾提到的“灯光闯入夜”好象是童若雯女士一篇小说之中某个段落的开头。我当时看到这句的时候,正沉醉在她所描绘的意境之中:忽然有一辆车,开了灯,一下子就将夜变得明亮,一个“闯”,给了我无尽地想象,比如:一刹那的光明、刺目地悸动、那忽然将宁静的夜撕开道口子的声响、那入侵者的惶惶不安。所以,我之后的文章就有了“灯光闯入夜”之类的句子。我不知道,这一种做法是否涉及抄袭,但是,我在写完之后,有种甜蜜的冲动,那么,即使抄袭,也极美妙。
从读书谈到写作,是一种旁伸的触及,如同散漫的行走,忽然岔上了寂静的小道。然而,这一条羊肠道却是我在黑夜之中狂妄地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我显然放弃了对故事本身的追求以及畅快淋漓地阅读所带来的快感,正在追求一种蜜蜂叮咬般的刺痛。这也是一种快感。
我很羡慕那些能在文章中大段引用名人名言以佐证自己思想正确的人们,但是,多数时候,我写文中极少引用,实在是低下的记忆力,让自己的梦想变得虚无缥缈。于是,取一本书,静坐下来,抚摩别人的文字,一遍一遍,直至它们圆润、光滑的如同戴了百年的玉佩,最终与自己合为一体,不经意地让它们忽然渗透在我的文字中,便是我的梦想。我希望别人的文字,最终成为我的食指——灵活、有力、随心所欲。
某一天,你看见一个做梦写作的孩子,正在黯淡的月光下,伸手捞取灿烂的星星。可能,他就是我。那么,你就把他当作企图月亮的猴子罢。即使触摸的只是水中月,他也会是幸福而快乐着的。
一边缓慢地阅读,一边偷偷地快乐,达到那个梦笔生花的彼岸,也许会是一生的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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