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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很多事情和年纪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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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和年纪无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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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08: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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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裘海 于 2016-11-19 10:03 编辑

     同事相约喝下午茶,回家收拾装扮了一番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兴高采烈的去赴约。被人嘲笑这年代不会开车属于傻瓜这事,笑多了自然不以为意了。一直觉得自己有空间幽闭症,搭电梯坐飞机虽不至于会害怕,可总缺少踏实的安全感,这个理由对于不想学开车来说,应该是很充分。
  

     假日的街头满满都是人潮,电视上天天喊经济不景气可能说的只是周1到周5,和周休假期的关系好像不大。闹区的红绿灯时间总是特别的久,刹那有种冲动想要拿出手机逛逛论坛,无奈新法令出炉低头族玩手机阻碍交通的下场是荷包大失血,只好作罢。  
  

     看着摩托车上的显示的时间,有点心急。好不容易绿灯来了,油门一催猎狗看到野兔般快速向前飙去,眼角余光忽然瞄到一黑色物体直直朝我扑来,那一刻有点懵,还好反应够快,紧急刹车停在了马路中央,刚起步车速不快,没有跌倒但真的吓了一大跳,潜意识第一个念头就是望向红绿灯,是我眼花错把钟馗当李逵了么?没有呀,千真万确是绿灯。吓我一跳的事主带着全罩式安全帽,看不清长相,脾气倒是不小,三字经国骂倒豆子似滴一颗一颗在我耳边爆开来。顾不了还在马路中间的事实,不想管后面塞了多长的车队,下了摩托车冲上前去和他理论。  
  

    等到真到了事主面前的时候,满肚的火像泼了一盆冰水,火星都没一个迸发,脱了安全帽后的脸估摸着最少也是80几岁的人了,我要说什么好,我该说什么好呢?心里觉得很怄脸上还是带着假笑很真诚的问他:“阿伯,没事吧,要不要去看医生呀?”

    老伯还是在骂骂咧咧的,连停在我后面下车看热闹的的士司机都看不过去了插嘴说道:“老伯,你不要骂了,是你闯了红灯,不是这位小姐的错,活动一下身体看伤了哪里没有,没有就算了,不想算了觉得是这位小姐的错我帮你打电话叫警察,路口有监视器谁对谁错调录影带出来看就知道。”

    老伯可能知道自己理亏,也不想搞太多事出来,嘴巴不饶人骂骂咧咧跨上摩托车打算走人,有些话想忍可没忍住,我还是说了,怕他耳背还故意说的很大声:“老伯,今天你要是年轻50岁,莫说骂就是打我也不一定怕你,不是年纪大就占理的,红绿灯不会因为年龄不同而有所改变,绿灯行红灯就得停,这是交通规则是人都要遵守的,下次一定注意点,为了自己。”  
  

    喝完下午茶回家直到现在还在想一个问题,真的和年纪无关么?说无关其实也有关,要不是因为年纪关系今天可能我会对骂,也可能不会骂但至少不爽我可以告他一个公然侮辱罪。其实很多事情和年纪无关好比法律,18岁和81岁没有区别。好比辩论,要么不上场,上场无父子,只有立场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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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19 08: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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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19 08:40 |只看该作者


嘿嘿,旧帖

看一池说到辩论,想起这个有一点关联,翻了出来

大木瓜,你难得给我点赞啊,接下来是不是准备挑刺呢

我很担忧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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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1-19 08: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法律为的是对错而不是岁数。尊老的法规,涉及到的是道德,是人人都会老。
而辩论,辩论的只是立场和观点而不是辩论岁数和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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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1-19 08:4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9 08:4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法律为的是对错而不是岁数。尊老的法规,涉及到的是道德,是人人都会老。
而辩论, ...


点赞,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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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1-19 08: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1-19 08:40
嘿嘿,旧帖

看一池说到辩论,想起这个有一点关联,翻了出来


我是那么讲理的人,怎么会乱挑刺呢?

要是那样,我以后还怎么能继续拍妞削首版?是吧?是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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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1-19 08:4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9 08:47
我是那么讲理的人,怎么会挑刺呢?

要是那样,我以后该怎么能继续拍妞削首版?是吧?是吧?呵呵


是的,是的

我很警惕的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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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1-19 08: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拍岸浪 发表于 2016-11-19 08:48
是的,是的

我很警惕的说,哈哈

我对你的警惕很郁闷。
我都那么快就修正了,还是被你抓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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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1-19 09:36 |只看该作者
标题很微妙,反过来说很多事情和年纪有关,你最后那句老人听了心脏病发作,直接就变身法律了,当前道德和法律交错,临界点一念之差。就是说,我们受到的教育理论上是正确的,现实情况不那么清晰明朗,变数很多。琢磨一下,各种困惑不安烦恼真的和年龄有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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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1-19 09:46 |只看该作者
请君入瓮 发表于 2016-11-19 09:36
标题很微妙,反过来说很多事情和年纪有关,你最后那句老人听了心脏病发作,直接就变身法律了,当前道德和法 ...

所以,我說話都不敢太大聲

最後一句提醒老人家是真擔心他再闖紅燈

前年台灣有修法,70歲以上的老人駕照重新審核考

很多民眾抗議這是歧視老人,我覺得吧恰恰相反是保護

年紀大了身體機能難免退化,開車很多突發狀況的

為了老人家的自身安全和大眾安全,是有必要重新審核的

台灣有一個重型機車夕陽團,那些老人家騎著重機環島,平均年紀都是七十幾

很勵志,也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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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11-19 09:4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9 08:57
我对你的警惕很郁闷。
我都那么快就修正了,还是被你抓拍了。

鬱悶就對啦

如果急眼我會更樂不可支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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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11-19 10:08 |只看该作者
这是发生在台湾的事还是大陆的?看来有中国人的地方都会遇到这种患有路怒症的人,这老伯太没素质了,还是笑笑涵养好,遇到这种事情竟然还能知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以退为进去面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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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11-19 10:10 |只看该作者
翰林探花 发表于 2016-11-19 10:08
这是发生在台湾的事还是大陆的?看来有中国人的地方都会遇到这种患有路怒症的人,这老伯太没素质了,还是笑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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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11-19 10:24 |只看该作者

素质与年龄无关,与地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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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11-19 10:2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9 08:4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法律为的是对错而不是岁数。尊老的法规,涉及到的是道德,是人人都会老。
而辩论, ...

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人,您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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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11-19 10:31 |只看该作者
关于辩论,有真理愈辩愈明一说。
但现实大多是愈辩愈恼。
所以,不辩也罢。或少辩,能绕则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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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11-19 10: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写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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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11-19 11: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舞婆娑 发表于 2016-11-19 10:28
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人,您该如何?

尊老不惯错,他卖他的老,可我不买老。法不责错,责法不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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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11-19 11:3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9 11:36
尊老不惯错,他卖他的老,可我不买老。法不责错,责法不责老。

谁说您卖老了?
我是说,你遇上这样的人怎么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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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11-19 11: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像老人碰瓷,只应该遵循无罪推定的原则。谁申告谁举证。而不能因为老或被伤害就让被告方举证无错或无罪。因为,那样不是敬老而是助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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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11-19 1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舞婆娑 发表于 2016-11-19 11:37
谁说您卖老了?
我是说,你遇上这样的人怎么对待?

报警啊,警察不管告警察。
所以我说,法不责错,责法不责老。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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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11-19 11:50 |只看该作者
鄙视,将自己帖子高高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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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11-19 11: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妖精七七 发表于 2016-11-19 11:50
鄙视,将自己帖子高高挂起。

如果,那不是她自己挂的呢?
你还鄙视自己还是鄙视挂的人?

要是后者,我看热闹不嫌事大,可劲鄙视,我吃瓜也能吃出麻辣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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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11-19 12: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中国人并不是冷漠了,而是错误的案例造成的被迫冷漠。而这个冷漠,从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人法律意识的提高,说明了中国人懂得尊重法律。从另一方面则说明,把法律和法官混淆了,误以为法官就代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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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11-19 12:35 |只看该作者
舞婆娑 发表于 2016-11-19 10:24
素质与年龄无关,与地域无关。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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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11-19 12:38 |只看该作者
一池碎曲为谁弹 发表于 2016-11-19 10:31
关于辩论,有真理愈辩愈明一说。
但现实大多是愈辩愈恼。
所以,不辩也罢。或少辩,能绕则绕!

所以,我現在師從太極

看對方惱了,我就自黑

誰生氣就是誰輸,贏了辯論輸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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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11-19 12:40 |只看该作者
妖精七七 发表于 2016-11-19 11:50
鄙视,将自己帖子高高挂起。

哎呀,這樣能夠就賺到你的鄙視,這事我早下手干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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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11-19 12:4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11-19 12:16
其实,中国人并不是冷漠了,而是错误的案例造成的被迫冷漠。而这个冷漠,从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人法律意识的 ...

這個觀點有幾分同意

有空我得寫寫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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