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郑老师写的成都小吃,心里不由得想起了成都。
那时多好啊,那时年轻没有小孩。
就是两个人,跑遍了大街小巷。
记得最有趣的,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让人把一根长长的掏耳朵的东西放进耳朵里。
哈哈。
那掏耳朵的师傅说,只有唯一给一个女孩掏过耳朵,那就是我。
天。
想来我也是极顽皮的一个人。
哦,还有还有,就是倒水,知道吧?
很长的壶嘴,可是人家能一滴不漏地倒进茶杯里。
记得有次,我吃了兔子头,鸭子头,因为喜欢吃辣的原因,吃的时候总是蘸着辣椒吃。
浑身长了很多痘痘,奇痒难忍。
最后只有回重庆才好了。
这也是成都和重庆不同的地方,吃的辣椒不用油煎过。
傍晚或者晚上的时候,我俩会在成都科技大学校园里卿卿我我。
天啊。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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