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若叶 于 2021-3-14 13:05 编辑
3·1,脏话:因为每个人的心理承压度与教养不同,所以脏话属于自定义,因人而异,没有统一定义。被举报方如果坚持被举报的内容不是脏话,则请以被举报的内容形容自己的父母与子女,白纸黑字清楚写在本版作三天公告,如此则即刻撤销举报,否则被举报内容即可认定是脏话。
这段必须改啊,如果不改,由于程序法认为举报人可以自定义脏话,无须统一定义,随便任何人完全可以举报段首版这段话是脏话,如果段首版要坚持否定是脏话,请以被举报内容的形容自己的父母与子女,白纸黑字写在本版作三天公告。请吧。
除了上面无厘头的举报,是不是随便一句脑子进水了,傻了,扯淡之类的话,都要拿来用父母子女联系三天证明不是脏话。如果是,也请自首版始。
这一条,或许后面还有,给举报人太大的自由,会带来各种荒唐的举报,同时举报不合理者居然不受任何约束或处罚,必然导致诬告、无厘头告盛行。而规定的鉴定脏话方式又是如此武断、奇葩、毫无操作性,估计没一个人愿意为论坛争执动用父母子女,即便自己不理亏,这几乎等于宣布,只要有人举报,脏话罪名即成立。
这条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滋生无数问题,太教条,太可笑了。所以,我提议段首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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