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1-11-22 11:10 编辑
小文《按下葫芦起了瓢》完全是有感而发,就事论事。当然,这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多的是,谁也不能一一道来,所以就对这件事说说自己的观点。
螃蟹觉得这原本是民事纠纷,就应当去作司法了断,记者和媒体参与是干预司法。这个观点我觉得是值得商榷的。
一般说来,多数老百姓之间的各种民事纠纷,都不会选择走司法解决的路子,为什么是这样,我想道理很简单,走司法程序麻烦不说,还要产生林林总总的费用,所以,恕我直言,多数百姓不喜欢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不大的,或者就算有点大的民事纠纷,能调解解决最好,而且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
按照我们目前的行政区划责任看,所有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甚至还有其他的部门都有这个功能,那就是及时的调解,化解民事纠纷,尽可能消除矛盾,它们行使的这种行为,无论是出发点,还是实际效果都是值得肯定的,这一点我相信螃蟹也不该有异议。
现在回到安阳狗咬老人的事件,九月份发生的事情,一直到近日才算得到解决。很多人都觉得老人家人应当诉诸法律,而不是求助媒体。其实,我觉得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法律的了断是最有说服力的。但是,前面说过,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其中缘由我想我说的也算清楚。
很多地方,甚至可以说全国个地方的新闻媒体,电台,电视台,都有这样的“帮忙”栏目,就栏目本身,我觉得无非是帮助老百姓解决一些他们无能为力的问题,这其中当然有调节,化解民事纠纷的事情。就连大上海,也分布着无数在基层调解各种纠纷,化解各种矛盾的“老娘舅”,这算是我们的特色吗?我不太好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为基层百姓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化解了很多纠纷和矛盾,如果有纠纷就选择司法,各级法院脑瓜子能嗡嗡的累到抽。
所以,被狗咬了的的老人一家选择求助媒体,求助“小莉帮你忙”的栏目,我觉得没什么问题,而媒体接受这个求助本身也没有什么问题,不就是民事调解吗?这栏目不就做这个的吗?所以,这个我觉得不算是什么问题。当事人没选择司法,何来媒体干预司法之说?
当然,媒体有它的优势,那就是监督和曝光。这个事情该不该监督曝光,我想不用多说,事实就在那里,十几次的沟通协调均无果而返,整个过程用记者哽咽的表达,就是遇到了极大的阻力,阻力来自何方,相信看过这个事件的人都知道。
可想而知,连一个电视台的媒体都搞不动,调解不了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背后有多少值得深思的东西。
螃蟹的说法或许有是道理的,但是,在中国真不实用,因为什么我相信谁都知道答案。普通的民事纠纷,一边是民事调解,一边是司法起诉,你让百姓选择,我相信多数人会选择前者,其中不用展开说。
理想和现实总是有距离的。
其实,我倒是很好奇,如果在国外遇到此类的事情“歪果仁”就一定要“告官”吗?他们不调解?
所以,干预司法这个话,真的不怎么适用在这件事儿上。换一个角度说,如果是被狗所伤的老人家直接起诉对方了,媒体在司法没做出了断之前,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那确实有干预之嫌,这个事情至少目前不是这样。
至于其他的那些话题,不说吧,就事论事。
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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