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媒体报道YY事件使用了“家暴”字眼,严格地说,不能算家暴。FL证实他们没领证,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在法律层面是无效的。既然不是夫妻,就不是家暴了。
百度,只有在至少一方存续婚姻状况下的与另外异性同居才是违法犯罪。所以尽管他们以婚姻为目的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也不算违法。因为他们都是单身离异。
在不是家暴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在伤情不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但从透露的信息看,双方都有责任。
婚姻法规定,以结婚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证的,应及时补办。却并未规定同居多久必须办理,因此就给性自由者提供了一个以婚姻为幌子的机会。
比试婚还霸道,比包二奶还隐蔽,比嫖娼还掩人耳目。有没有交易?肯定有的,交易包括并不仅限于金钱,也包括名气流量以及潜在的赚钱机会。但很难取证,你若去抓,人家说我们谈恋爱呢 ,一句话就让警察同志手足无措。
不知道论坛是否有同志想网恋然后变现,如有,我劝你一定不要领证。因为进可攻退可守,又双方无需承担责任。当然前提是与原配先办理离婚。否则原配随时可以重婚罪起诉你们。当然,领证与不领证,风险与收益是不同的。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有个朋友离婚了,但没有离家,仍然与老公孩子一起生活。问她为什么,她说开了个公司,怕倒闭了清算家产连累老公孩子。她的房子车子都在老公孩子名下,她说强制执行也没有资产可以执行。我一方面惊讶于她这社会人的精明狡诈,一方面也为她捏着把汗。万一,他老公把她甩了,岂不人财两空?她似乎看出我的顾虑,哈哈大笑,“姐呀,离开我他能活?再说我还有帮小弟呢。”
曾经的发小变得陌生,我读大学的时候她辍学做生意。三十多年过去了,可以维系我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但我们彼此,都很在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