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信江分局通报了一起“恶意奔丧”的事件,大致内容如下:
8月16日,鸿塘镇一名村民去世,次日上午,去世村民的女婿余某带着小儿子去吊唁。在出小区时,余某谎称是“出去买菜”,骑电瓶车到老宅接上小儿子,徒步绕道,涉水过河,抵达鸿塘镇。8月20日上午,余某的另外两个儿子,以同样方式、相同路线,前去奔丧。8月22日,老人下葬后,四人返回。途中,被某村干部发现,经查验,一家四口核酸检测结果均为24小时绿码,遂放行。但在回小区时,被志愿者拦截并报警,四人被警方以“拒不执行人民ZF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行政处罚,并被送往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观察。
著名网络批评家闲大喷认为,警方处理此事欠妥:
一、孝悌礼仪乃中华文明之重要传承,这一家四口出门的目的是去吊唁去世亲人,虽然客观上违反了封城令,但主观上没有去传播病毒的故意,而且也没有造成疫情蔓延的后果,完全可以批评教育,不必处罚。既然允许出门买菜,为什么不能允许出门奔丧?
二、这一家四口均持有24 小时核酸检测绿码,应该可以证明他们并非病毒携带者,因此也就不具备传播病毒的能力,如果绿码不能证明他们没有携带病毒,那做核酸检测还有什么必要?
三、大量的底层百姓需要吃饭、看病、挣钱,若将百姓因生活所迫的外出,一律认定为恶意返乡、恶意吃饭、恶意看病、恶意下地、恶意务工加以大规模的处罚,那么,将会涌现出多少有违法记录的百姓?处罚只是手段,防疫才是目的,达到让百姓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目的的途径并非只有处罚,还有宣传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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