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是我最喜欢的文友之一。每每看到她的字,我总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玲珑剔透的人儿,才能写出如此精灵古怪的文字?!她的文字永远年轻,永远骚动。这里的“骚”,其实是一个褒义词,说一个人其实可以在文字里永葆青春。
之所以今天要写帖子批评小芳,因为她最近写的字太多,太精彩,看的我老花眼的度数加深。最可气的是,她明明知道我老胳膊老腿的,还到处闲逛,害我紧跟着她的步伐,累的气喘吁吁的。
你看她,一会儿在和那小胖眉来眼去的;一会儿又在别的地方煽风点火,让两位大老爷们大打出手,然后她白白地捡了一块好玉;一会儿又盘席而坐,一本正经地对”无我“,大谈特谈,好像很胸有成竹的样子。
嗯,今儿批的差不多了,点到为止,友谊地久天长。赶紧地去滴点眼药水,为了我那双老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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