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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柳二扎第四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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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5 08: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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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1-15 08:42 编辑

早晨一看,柳二又整了一堆,还带蓝了!这是真有病。还得接着扎。谁让我是好心肠呢!

昨晚柳二几块狗肉下肚,吐一大滩连天的屁话。没太细看。不过,帖子粉饰的五颜六色,倒也漂亮,漂亮的跟个伪娘似的。

以下正题,

这第四针,叫调解。

首先,调解不是法定程序,双方都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因此调解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

不仅调解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而且,就一般治安案件而言,通常都是以调解优先的原则,只要有调解可能的,优先调解。

所以,因此,第一,如果和解,完全可以不做伤情鉴定,不需要。

第二,双方都不能确认是轻微伤还是轻伤时,选择和解,受害人也可以不要求做伤情鉴定,因为没规定。

就是说,如果不能有把握看出是轻微伤还是轻伤情况下,双方选择和解,选择不做伤情鉴定,自己就是坚决不去做,即使去做能被鉴定为轻伤,你不去做谁都没有办法。

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和解,不需要也不要求以做伤情鉴定判别为前提。

而且,如果定刑事伤害案件,是要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决定,你伤情鉴定都没做,哪来的结果?轻伤鉴定的结果都没有,根本就不存在刑事案件一说。

几句话就整明白的事,还整了那么一大滩!

我观点至始至终是:只要有调解可能的,优先调解。一定要调解。

就连小炸毛这样无逻无辑的都看得明白,都能甩二柳子十条街!

还一口一个"固定"我的话当证据? 你那叫"固定"么?是我说的么?有效力么?六星大理寺还必须提供截屏或链接呢!

你"固定"了个毛了?唬人啊?卖弄个小词就装,有屁用!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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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1-15 09: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看不出来到底针对别人的哪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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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3-1-15 10:23 |只看该作者
是在讨论子聪那个二百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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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3-1-15 10: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15 09:18
看不出来到底针对别人的哪句话

这就是个胡搅蛮缠的泼皮牛二,认为自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可以修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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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3-1-15 10:28 |只看该作者
我用蓝色字体复制粘贴的是你的原帖字句,算不算“固定”?你拉的屎想舔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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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3-1-15 10: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5 10:28
我用蓝色字体复制粘贴的是你的原帖字句,算不算“固定”?你拉的屎想舔回去?

那叫证据固定么?你那才叫吃我的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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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3-1-15 10: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5 10:28
我用蓝色字体复制粘贴的是你的原帖字句,算不算“固定”?你拉的屎想舔回去?

愿意引用你可以引用,还固定?那叫固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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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3-1-15 10: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5 10:23
这就是个胡搅蛮缠的泼皮牛二,认为自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可以修改法规。

都是些没用的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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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1-15 10: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1-15 10:23
是在讨论子聪那个二百万的事?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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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3-1-15 10: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跟专业的人叫什么劲,难道你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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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3-1-15 11: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1-15 10:55
跟专业的人叫什么劲,难道你是律师?

我一听所谓"专业的人",就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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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3-1-15 11: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5 11:05
我一听所谓"专业的人",就晕。


被王思聪打的那个人是轻微伤,是经过鉴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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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3-1-15 11:56 |只看该作者
你有啥逻辑?

满嘴喷粪的逻辑,都能把一个简单的打人事件逻辑到强奸罪去

思想肮脏的逻辑。人品不行,辩品操蛋

呆子,行政治安处罚并不会影响考公务员甚至子孙后代,只是本人会有案底,并且公安部门会遵守个人隐私的准则。除非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再累犯也只会加重罚金,刑事拘留才会影响政审

啥都不懂,啥也不是,还爱逼逼,越逼逼越暴露自己的素质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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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3-1-15 12: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1-15 12:16 编辑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1-15 11:56
你有啥逻辑?

满嘴喷粪的逻辑,都能把一个简单的打人事件逻辑到强奸罪去


你喷啥啊?是谁把简单的事逻辑到强奸罪去?不是柳二么?瞎!

行政拘留怎么不会影响下一代?孩子考上警察公务员,需不需要派出所出具父母的无违法犯罪报告?这个报告直接会把孩子给毁了!

你不懂逻辑,你更不懂现实!

瞎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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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3-1-15 12: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1-15 11:56
你有啥逻辑?

满嘴喷粪的逻辑,都能把一个简单的打人事件逻辑到强奸罪去

你去翻贴看看去,到底是谁把一个简单的打人事件逻辑到强奸罪去。

整天瞎炸毛!还瞎喷!给你剃了你还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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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3-1-15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1-15 11:17
被王思聪打的那个人是轻微伤,是经过鉴定的吧?

闲散帖子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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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3-1-15 12:29 |只看该作者
哦,你还知道警察要依法办事啊?我怎么听着你说的是警察必须按你的意思办案呢?因此,我才给你兜头浇盆冷水,帮你醒醒脑!

    你会百度,就去查一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看看警察是不是只要你觉得应该调解,就必须按你的意思去调解,我懒得和你这个半瓢水再费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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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3-1-15 12:30 |只看该作者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治安拘留,连同治安案件的其他材料,一并归档,长期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注销)。但公安机关会为行为人保密,不会在社会上随意扩散。一般不会影响行为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以后遵纪守法就是了。


真正影响个人和子女的是刑事违法记录,也就是常说的前科,官方名称叫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只有被法院判定有罪,才会有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留案底才会对子女有重要因影响,主要是两方面。进入公务员系统的影响: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不能报考公务员。进入司法系统的影响: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好好学学法,啥都不懂啥也不是还爱科普
行政治安处拘留等于刑事拘留,不留案底
还影响子孙后代,这是逻辑的秦法么,现在2023了,活在当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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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3-1-15 12:33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5 12:21
你去翻贴看看去,到底是谁把一个简单的打人事件逻辑到强奸罪去。

整天瞎炸毛!还瞎喷!给你剃了你还不愿 ...

所以说你俩都扯犊子说错了?

瞎几把逻辑还当自己神呢

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事儿,非得类比这类比那,还类比的词不达意就是你的逻辑

四针都扎不到点,蒙古大夫的逻辑盲江湖行你确实演绎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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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3-1-15 12: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1-15 12:39 编辑

你说的,那叫当事人双方不报警,自行私了,后果自负,根本就不是调解。
       私了的事情,会遇到承诺了的赔偿不到位或赔偿后发觉损伤损失大于赔偿,那就只能去法院打民事官司了。只要你报了警,警察做完笔录后,首先就要求去做伤势鉴定,警方才能有调解或处罚依据。

      再说了,即使调解,如果双方和调解人,对损伤程度都不清楚,根据什么协商赔偿数额?

      一般被打的人,都恨不得枪毙对方都还不解气,你以为打人的和警察让他接受调解,他就愿意调解了?  

      趴被窝里凭空想象,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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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3-1-15 12: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1-15 12:30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 ...

你就知道贴一堆一堆百度的破玩意。

现在,孩子考上司法系统公务员,家长近期被拘留过,政审需要派出所出具父母无违法犯罪报告,这个报告直接会把孩子踢出局。

你贴这些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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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3-1-15 12: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5 12:36
你说的,那叫当事人双方不报警,自行私了,后果自负,根本就不是调解。
       私了的事情,会遇 ...

私了?又扯私了的事上了?你还能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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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3-1-15 12:45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5 12:40
你就知道贴一堆一堆百度的破玩意。

现在,孩子考上司法系统公务员,家长近期被拘留过,政审需要派出所 ...

你的逻辑就是听不懂人话看不懂人字

行政治安拘留不是犯罪,是治安处罚,行政治安拘留不等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才有案底

这是中国的法律,不是你觉得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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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3-1-15 12:46 |只看该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来来来,先学法再逼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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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3-1-15 12: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5 12:36
你说的,那叫当事人双方不报警,自行私了,后果自负,根本就不是调解。
       私了的事情,会遇 ...

你这一摊屁话,到底是说私了还是派出所调解的事?不都是一直在说报警后派出所调解的事么?

你和小炸毛都太能扯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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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3-1-15 12:50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5 12:47
你这一摊屁话,到底是说私了还是派出所调解的事?不都是一直在说报警后派出所调解的事么?

你和小炸毛 ...

你都屁话连天扯犊子到④了

蠢货,即便是私了也得接案派出所因伤情鉴定做依据

被打的半死或者被打死了,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也不能做主私了,懂吗

按照听不懂人话看不懂人字的惯性逻辑,你是看不懂想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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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3-1-15 12:51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5 12:43
私了?又扯私了的事上了?你还能行不?

这是你说的呀,双方不按警察要求去做伤势鉴定,自行和解呀。怎么,提起裤子就不认自己拉的屎的老毛病又犯了?尼玛,腚都没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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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3-1-15 12: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1-15 12:4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的通知》:
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 ...

你是说,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好吧!这个孩子考上司法系统公务员,近期被拘留过,他能过政审不?

你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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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3-1-15 12: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5 12:51
这是你说的呀,双方不按警察要求去做伤势鉴定,自行和解呀。怎么,提起裤子就不认自己拉的屎的 ...

尼玛的!开始胡说八道了?

喷你吖一嘴屎!尼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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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3-1-15 12: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3-1-15 12:50
你都屁话连天扯犊子到④了

蠢货,即便是私了也得接案派出所因伤情鉴定做依据

我说过私了的事吗?蠢货!瞎扯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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