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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若离 于 2010-12-30 10:51 编辑
我读高中是在镇上的第三中学,距家有十来里路。那时家里特穷,供不起住校寄读,我天天往返于学校与家之间,家里有一辆载重单车,那是哥出外做工的专用交通工具,自父亲过世后,哥就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力,我作为消费者,是无力获得家里唯一一辆单车的驾驶权的。于是我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吃了早饭就匆匆赶路,口袋还揣着个英语单词本,口里念念有词,脚下疾疾如风。路上常常遇到卖菜归来的农民,对我的举动大多报以微笑。他们都是附近村子的人,知根知底,很久以后还有人跟我妈说起她这个女儿,赞不绝口。
从家到学校的途中有五座村庄,还有一片坟地,然后才是学校,白天还好,就早上天太黑,经过那片坟地时,没由来的顿时心生寒意。对于鬼魂之说我是不太信的,但不信归不信,脑子总是不能控制地想像那阴森森的坟地里会走出黑影来,所以每次经过时,我总是大声唱歌,然后一路奔跑将坟包甩得老远才敢停下。遇到好心的卖菜人,知道我怕,肩上挑二个箩筐还站着目送我一阵,故意将声音抬得老高,说,孩子,慢点跑,别摔着了。
有一天早上又快走近那片坟地了,我正准备拉开歌喉卯足劲奔跑时,身后传来一阵清脆的单车铃声,我心中一喜,可以不用唱歌了,哪知单车竟然在我身边慢下来,随后一个声音居然喊出了我的名字,说,上来,咱们同路。借着微微的天光,我认出是学校一男生,却叫不出他的名字。我有些不好意思,迟疑着不动。他又在说了,上来,咱俩有个伴,这天黑黑的,我还有点怕呢。听到这么说,我笑了,坐到了单车后面,双手拘谨地抓牢了车架。我问他住哪,他把下颌往后边一甩,就那个村。他下颌指的是周村,是从家到学校的第五个村子,我奇怪,怎么以前就没碰到过他呢?但我没问出来。
此后,知道他叫易春,与我同级不同班,此后,经常在周村那个地方遇到他,坐着他的单车一路到学校,途中会说起彼此的学习情况和某某老师的轶事,他的笑声很爽朗,似乎能刺穿黎明朦胧的底色,拽出一个灿烂的太阳来。那时我常常想起一本小说的细节,单车上的一对恋人,女生伸手环抱住男生的腰,将脸贴到他的背上,发丝飞起来,妩媚了一张柔情的脸。每每想到此处,我的脸羞得要生出满天红霞,可还是像着了魔一般,情不自禁地想。但我一直没敢把那双手伸出去,那脊背上的温暖也没有直接贴过我的脸,而且我的头发也没有飞起来过,自小就是一假小子头,短得没办法飞。
五月的一天中午,易春在校口门拦住我,说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什么也没问,乖乖坐上他的车子。单车在离学校二三里路远的河堤上停下,他拍拍草地让我坐下来,然后朝我神秘一笑,从随身的书包里掏出几个饭盒,又掏出二双筷子。打开盒盖,居然是二盒辣椒炒肉和二合饭。我怔住了,拿着筷子傻傻地望着他。我真的没有告诉过他那天是我的生日,但很明显,他是知道的,而且就我家境而言,我确实很久没吃过肉了。很多年后,我在《蜗居》里看到小贝一边给海藻挟菜,一边说:幸福是筷子尖上的肉丝。我差点落泪,那几个饭盒叠起来的幸福是如此悠远和深刻,足够我在以后的岁月一次又一次地怀想。
吃完饭,易春说水不深,建议脱掉鞋子下去玩。我有点心慌,下意识地将脚往后缩了缩,快进夏天了,很多人穿上了凉鞋,我没钱买凉鞋,还穿着一双白帆布鞋,且鞋前已露出二个小小的洞。如今的我,能坦然面对所有人,承认自己没房子,很少买衣服,在超市售货一站就是一年,而十六七岁时的我却比异常敏感和自卑,耻于贫穷,耻于将一双穿了洞的鞋子露于别人的眼睛下,特别那个对我好的男生。所以当易春的眼睛移向我的脚时,我顿时又羞又恨,恨不得将那双脚钻到草根下去。易春好似没看到,一边走向水边,一边说,知道我为什么穿凉鞋吗,我的袜子全是洞,顶着鞋子粘粘的,难受。他在水里向我招手,一付惬意的表情。我终于脱下鞋子,大脚趾又很不争气地从袜子里钻出来,我再一次窘着脸,脱下袜子,迟缓地走到水里。第二天早上,易春从单车的篓子里拿出一包东西塞给我说,捡了个便宜,姨卖不出去的货,我给代销一双,才四元,别给我推啊,我最怕这事儿。我打开一看,是一双女式凉鞋,我没有推,默默地换上了。四元,在那时够买两斤肉,够买十斤米。
进入高三的时候,课程紧张起来,易春读理科,我读文科。他还是一如继往地用单车载我,将一个个清晨摇得脆生生、清铃铃地响,直摇出天边的曙光,将我们照得通亮,可以清楚地看见彼此内心的快乐,真实而又纯洁。然而有一天我对易春说,你别来载我了,从学校的北边跑到学校的南边,太辛苦。易春怔住了,他有些结巴起来,我……你……我低着头继续说出从同学处打听来的消息,你根本不是周村的,周村的人都姓周,你姓易,你是镇北的,你爸爸是客车司机。既然是城镇的人,我肯定也不相信他袜子上真的有洞,肯定不相信那双凉鞋只有四元。我的眼泪像个不听话的孩子,肆无忌惮地往眼眶外冲,将我青春的颜色一遍一遍洗涤,那个时刻,我所有的希望都露出惨然的灰。我将声音放得很低很低,直低到心里去,低到卡喉咙里的哽咽连自己都听不见。
易春后来承认,我的事是他一个亲戚无意中说起的,亲戚是周村的,经常卖菜时在路上碰到我。易春说,他只想帮帮我,也是帮自己,因为,他喜欢这么做,以后也会喜欢。但我坚决拒绝再坐他的单车了,那时城乡观念很重,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段有关单车的恋情终必像单车的二个轮子,没有交集。而我和易春,也就是二个轮子里的细铁丝,彼此可以相望,但都被钢圈固定在各自的位置,就像生活将人生固定在一个磁场里的机械运动。
那一年,我没有考上大学,后来去了南方打工,这一去就是十年。在这十年里,我没有打听易春的任何消息,只在无人的夜晚反复吟唱《东风破》:“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篱笆外的古道我牵着你走过,荒烟漫草的年头就连分手都很沉默。”一句句歌词从漫天的忧伤里跑出来,将记忆砸出电光石火的片段,片段里的一对少年骑着一辆单车,他们笑靥如花,奔跑着,快乐着,二个单车轮在岁月的古道上压出深深浅浅的辙痕,这一切如此鲜活,恍若昨天,却离我渐行渐远,但我知道,有一些东西必将被时光珍藏,比如他,比如单车,比如那段花开花落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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