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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柳警,你不服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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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警,你不服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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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3-7-4 09: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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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一年轻男子站在高楼顶要跳楼,一男子路过现场。用方言骂了句脏话,接着又扯着大嗓门大叫:“不跳不是人”!

沈某被警方拘留十天行拘的处罚。

"沈某,男,67岁。途径事发地,现场起哄,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某于今日已被我局行政拘留。"

怎么?柳警,你不服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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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7-4 10: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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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3-7-4 11:27 |只看该作者
明天就遣送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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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3-7-4 11:41 |只看该作者
不当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其实就是这句话。“社会不良影响”,便是所谓死了之后的舆情吧。假如没有跳下去呢,自然嘛事儿都没有。所以,这也算事后倒推责任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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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3-7-4 1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7-4 11:41
不当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其实就是这句话。“社会不良影响”,便是所谓死了之后的舆情吧。假如没有 ...

大蓉儿,当地警方是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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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3-7-4 11: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刘庄主 发表于 2023-7-4 11:27
明天就遣送黔地。

谁知道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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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3-7-4 22:56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4 11:48
大蓉儿,当地警方是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你知道“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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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3-7-4 22:5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7-4 11:48
大蓉儿,当地警方是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第四项"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个“其它”早已遭到很多法律界人士的诟病,任由解释,不服就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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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7-4 23:37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3-7-4 11:41
不当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其实就是这句话。“社会不良影响”,便是所谓死了之后的舆情吧。假如没有 ...

定性为“事后倒推责任”不恰当。跳楼这个客观后果,任何人无法否认,属于其“社会不良影响”的事实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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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3-7-4 23:4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7-4 22:58
这个“其它”早已遭到很多法律界人士的诟病,任由解释,不服就关你!


虽然留下了自由裁量的空间,但,“其它”也有保留的客观理据:毕竟,无法穷尽所有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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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3-7-5 07: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7-4 22:56
你知道“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吗?

柳警来了。你满瓶子,我半瓶子,你先说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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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3-7-5 07: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7-4 22:58
这个“其它”早已遭到很多法律界人士的诟病,任由解释,不服就关你!

“其它”两个字,诟啥病?你不服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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