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从什么时候,我一个不爱养宠物的居然也起了这一大早遛狗的习惯。我想想啊!是了,也许是看多了小区新进的一个厄瓜多尔的外国友人吧。人长得黑不溜秋浑身就剩一双眼珠子时不时泛白了,黑夜里闭着眼走路可以隐身的那种。不过,黑人有个怪癖,从不觉得自己有多黑,不知道黑白的反差有多明显。偏偏爱披件白纱,轻纱缓绶的样子自以为很美,倒是穿出几分我古典红袖女子的风韵,好看是好看。岂不闻此子出门,动辄惊起一片蛙叫,这个哥哥好衰啊!
确实好衰,男不男,女不女的,与伪娘搭边,与须眉无涉,故小区邻居大抵称呼大妈,因其国际友人的身份,特开方便之门,赐予大理石擦地宝作,美其名曰居委会大妈,从事邻里间鸡毛蒜皮之龃龉。啥?听不懂人话?没关系。不懂和谐邻里章程,没关系。肚子里尽是草?没关系。大家选这白衣飘飘的不就冲着他这张黑脸嘛,可以辟邪,可以唬人。再不济,他还养了若干金毛犬,那家伙,体型壮硕,嗖,跑得跟狐狸一样快。据说血脉纯正,最适合驯养的犬种。
会跪舔,会狂吠,没了。一条狗能耐再大能几何?反正谁当它##,它都听话,谁扔个馒头,它都能立马双膝跪地,上赶着求宠。这国际友人就养着这些听话的金毛,永远不变的品种。地上有屎让金毛一路先舔干净了,然后丫一聊白色裙纱,大腿毛黑不溜秋的一个撇叉,完了,扯到蛋了,看他龇牙咧嘴的样,分明是疼狠了,可即便这样,这位也力保发型纹丝不乱,凸得就是这个型,比较本来就靠这个架子行走人世,哦,对了,入乡随俗,学了我大中国几句诗词,整些四六不靠的打油,哦哈哟,这洋不洋乡不乡的造型也是醉了,这奇葩的审美,居然在北斗大放异彩,天可怜见啊!
然则,这位黑娃摔成这副惨样,过来嘘寒问暖的众人偏生安慰的是他养的金毛。啧啧,这毛色金黄,好好可爱哦!可不是嘛,人一旦慈悲心爆棚是不觉得狗脸有多难看,心灵的沟通是不需要语言的,甚至跨越物种,毕竟这地民智未开,抱团陋习自古有之。且看人狗融融,好不恩爱。
得了,瞄了几眼,就当遛玩了事,真让我伺候这些当面人背后鬼的玩意,爷真还做不到,除非喝醉了老眼昏花闪了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