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老麦说朋友从内蒙扛来一只细毛羊,让我去吃新鲜羊肉:让你知道什么叫鲜!二话没说,我坐车就去了。
去了后,见七八个人跟那坐着,男男女女,说说笑笑,我有点尴尬,老麦说,都自己人。然后带我去后院,羊正在新鲜剥皮,地上嘀嗒着羊血。
老麦隆重介绍我:美女,大名鼎鼎,我同学。
有人笑了:人才多大?你真敢说。
老麦说:妹子妹子。
正剥羊皮的哥们儿扬一下手里的刀:我是你龙哥。我毕恭毕敬:龙哥。
那把八寸弯刀,正在就地卸蹄、剔肉、肢解骨头,切肉、理羊杂,扔进汤锅中。
龙哥手法娴熟地庖丁解羊,胜似闲庭信步,他笑着对我说:妹子,请尝一尝我家乡的味道。啊?见我诧异,老麦对我说:龙哥是正宗内蒙人。
镶黄旗。龙哥补充到。
我顿时肃然起敬。
谁给我们一个味道,我们就要给他很多味道!接下来的酒桌上,充满了蒙古草原的最炫民族风。
龙哥牛高马大,豪放不羁,酒量惊人,不清楚老麦这样的斯文人是如何结交了这么粗犷的蒙古汉子的。
十分钟之内,龙哥就被灌下10瓶青啤。哪有这么不见外的!
实在看不下去了,我一边提醒:龙哥少喝点,先吃点东西!一边对才喝了三杯就有点找不到北的老麦说:老麦,你好像还没有敬人家龙哥哦,我们都喝两轮了。于是老麦站起来,声震屋宇地喊:来,龙哥,兄弟跟哥哥走一个!正要夹羊肉的龙哥只好放下筷子,仰头灌下一杯,又一杯。
三名女将又嘤嘤嘤端着酒过来……
可怜的龙哥直到离开羊肉店的时候,都没有成功地夹起过一片羊肉,只被灌下数千毫升啤酒与马不停蹄的忧伤。
那天的羊肉啥味道真心不太记得了,可能是很好吃吧,只记得一多半人喝高了,吃完后老麦面红耳赤歪歪倒倒,扭头在吐了一地。
老麦第二天问我:你怎么回去的?我问他:你怎么回去的?老麦说:我和龙哥被他们抬到宾馆去了,别的我啥也不记得。我说:我在你隔壁。
老麦说:我曹,喝酒真误事啊,一个大美女就错过了,后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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