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大理寺 不服大理寺花法官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查看: 3559|回复: 10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 不服大理寺花法官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5-18 1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人涉事帖子《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答东方安澜同学》,因开篇戏称东方安澜为小太监,遭对方大理寺投诉后,法官认为投诉成立,判本人全坛禁言三天。
  
  本人对此表示不服。理由如下:
  
  1、本人唯一涉案的词语,就“小太监”这三字。再结合帖全文语境,通篇都是在就事论事说道理,毫无任何额外的人身攻击,连攻击的动机都不存在。身为长期在线的花大法官应该跟很多其他网友一样,深知本人平时与东方安澜因观点冲突,语言上互相打斗后调侃,调侃后打斗,几乎是常态。延申到此次纠纷,“小太监”这一词的运用,首先从一个“小”字,一眼直观即可明显感受到跟以往无任何区别的调侃甚至昵称的意思,既谈不上恶意,更谈不上侮辱。因此投诉方单纯以“小太监”这一词语为由对本人进行投诉,是孤立地,有意割裂全文正常语境的故意夸大、无限上纲上线,甚至本身就是怀着整人的目的进行恶搞。而花若叶身为法官,对本案纠纷来龙去脉和具体细节,不作深察就草率定案。
  
  2、众所周知,“太监”历来有两种含义。一种是肉身的太监。这个在古代曾经是事实,而在现代社会的今天,早已不复存在。
  
  因此根据这一点,再对照版规第六条“对利用身体器官、性别优势及涉及家人恶骂、恶意诅咒(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视情予以禁言”,很明显可以看出,既然肉身的太监早已绝迹,又何来如今利用身体器官对东方安澜进行恶骂和诅咒呢?如果当事的对方,确实有某种生理上的忌讳。这时候被告依然在明知实情的情况下,故意用身体器官去羞辱、刺激、恶骂对方,才真正够得上对版规的触犯。而就我当事帖子而言,法官完全无视其本身仅仅就事论事,毫无任何恶意侮辱攻击目的可作相关旁证的实际情况,单凭孤立的一个“太监”词语,就认定本人恶意辱骂诅咒原告,显然是牵强附会而难以成立的。
  
  太监的第二种含义是精神意义上的。这一点著名作家王朔以他著名的相关文字,早就明确告诉我们,那是专门指精神上自我阉割,缺乏现代公民自由独立的意识,蔑视民主政治,蔑视个人价值和权利的群体。
  
  因此这样意义上的太监指称,显然是一种文化人格意义的批判,跟人身攻击尤其生理上的侮辱诅咒,根本无关。结合本人当事原帖,更可引为佐证。作为熟悉六星生态的花大法官理应深知,在论坛上以“太监”或别的相关词语比如“奴才”、“公公”来戏称或批判对方,可以说司空见惯、俯拾皆是。同样,作为熟悉被告我的花大法官也理应知道,本人在论坛上几乎每天都在批判王朔意义上那种“精神的太监”。因此本人在当事帖中“太监”一词的批判用意,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既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都没对王朔言论作出相应处理,那么作为一个论坛,我想理应不该凌驾于国法之上对本人类似言论作区别对待。
  
  3、案件审理过程中,身为大理寺法官的花若叶,对案发现场不作具体勘察分析,对版规与所诉行为不作具体比照,单凭自己主观想象,随意定性。审理过程中,花法官几次向本人表示,帖中出现“太监”不合适,却只字不提不符合坛规,随后据此草率判决。对此本人的质疑是:只有行为明确违规才是判罚依据;而行为即便不合适,仍不表示违规该罚。身为大理寺法官,处理具体案件时随性所至,缺乏一个法官对待案件本身应有的严肃态度和敬业精神。

    4、退一步讲,即便本人确实违规该罚,但是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依然认为判罚过重。堂堂大法官,为什么不是一天而是三天的禁言期限,依照的是什么标准?完全不得而知。即使判个十天半月甚至更长,标准也完全不得而知。

    以上,本人作为一审被告方,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特此申请管理组终审裁定。

补充内容 (2024-5-18 21:36):

单纯称呼太监尤其意指精神太监,而不是以身体障碍本身为攻击目的,我认为谈不上骂人侮辱这些指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4-5-18 15:50 |只看该作者
若格式不对,请告知,我重新修改哈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5-18 16:03 |只看该作者
看看会不会改判?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5-18 17: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太多了没细看,你有没有直接告诉大法官,你接到东方安澜投诉后第一时间编辑修正了那个帖子,这也是一个补救措施吧。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5-18 17: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好是直接陈述事实,抓住重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5-18 17:21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8 17:11
太多了没细看,你有没有直接告诉大法官,你接到东方安澜投诉后第一时间编辑修正了那个帖子,这也是一个补 ...

这个我是想过要写上去,后来总觉得这恐怕不会管理层采纳。。
不过既然你说了,也好,我这里就补上。花法官在明知我听从有花网友建议,已经整改了主帖,仍然出尔反尔,一会儿调解,一会儿又宣布判决。以堂堂法官,审案过程反复无常,视论坛公器为儿戏。哼哼。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5-18 17: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7:21
这个我是想过要写上去,后来总觉得这恐怕不会管理层采纳。。
不过既然你说了,也好,我这里就补上。花法 ...


你只要事实求是的陈述事实经过,供管理层考量。
至于结果,禁言三天还能咋的,好好睡一觉就过去了。坦然接受即可。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5-18 17:27 |只看该作者


投诉在先嗷,被投诉了才改不叫态度端正

叫毁灭证据

难怪黄金的治版理念是骂了删了等于没骂

六星吃瓜谁最强,还得是我哈
附件: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5-18 17: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7:21
这个我是想过要写上去,后来总觉得这恐怕不会管理层采纳。。
不过既然你说了,也好,我这里就补上。花法 ...


哪有什么明知,谁能保证能看到。
另外,这些抱怨的话都没有必要说。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5-18 17:28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8 17:27
你只要事实求是的陈述事实经过,供管理层考量。
至于结果,禁言三天还能咋的,好好睡一觉就过去了。坦 ...

申诉非但要陈述事实经过,还要有驳斥一审的充分理由。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5-18 17:29 |只看该作者
等于是六星法庭上申辩一次的机会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5-18 17: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7:21
这个我是想过要写上去,后来总觉得这恐怕不会管理层采纳。。
不过既然你说了,也好,我这里就补上。花法 ...


事已至此,我劝你接受禁言,一个字都不要再解释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5-18 17:32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8 17:29
事已至此,我劝你接受禁言,一个字都不要再解释了。

看他的态度,明显是觉得三天太少了,显得不够英勇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4-5-18 17:39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8 17:28
哪有什么明知,谁能保证能看到。
另外,这些抱怨的话都没有必要说。

这就要大法官凭良心讲话了。正规法庭上,那都要捧着圣经宣誓的哦。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5-18 17:4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8 17:29
事已至此,我劝你接受禁言,一个字都不要再解释了。

我又没对二审抱百分百希望。
我就认为花法官判得不合理,并给出我的理由。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4-5-18 17:4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7:40
我又没对二审抱百分百希望。
我就认为花法官判得不合理,并给出我的理由。

还有不到4个小时了

上诉期就到时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4-5-18 17:43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4-5-18 17:32
看他的态度,明显是觉得三天太少了,显得不够英勇啊

我什么态度啊?我的态度就是东方安澜分明是搞文革那一套整人把戏,断章取义,上纲上线。而你不审慎明察,乱判葫芦案。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4-5-18 17:43 |只看该作者



高隐,

劝你在喝晚上这顿酒之前,撤了上诉吧。

读书不通事儿小,人情不通就完了。


撤了,我轻轻给你讲出个普适的道理来。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4-5-18 17:44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4-5-18 17:43
高隐,

劝你在喝晚上这顿酒之前,撤了上诉吧。

不撤。你现在就说,卖什么关子。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4-5-18 17:45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17:43
还有不到4个小时了

上诉期就到时了

我这不是已经上诉了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4-5-18 17: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8 17:11
太多了没细看,你有没有直接告诉大法官,你接到东方安澜投诉后第一时间编辑修正了那个帖子,这也是一个补 ...

果然六星风气戾气漫天飞你是始佣者 杂谈纵容老粉红太监蠢货阿Q爱国蛆 激怒另一方 还跑这来硬拗 开脱  就这认知当首版不挑起民怨沸腾才怪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4-5-18 17:47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7:45
我这不是已经上诉了吗?

我这不是在跟你一起,等待你上诉的结果吗?

改判?还是维持原判?

应该在今天21:35之前有个说法吧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4-5-18 17:48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17:47
我这不是在跟你一起,等待你上诉的结果吗?

改判?还是维持原判?

你理解反了,应该是今晚21点35分之后的任何时间,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4-5-18 17:52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7:48
你理解反了,应该是今晚21点35分之后的任何时间,

也就是说,

上诉期,是在21:35之前上诉,

如果没有上诉,就可以执行禁言

如果上诉了,管理者可以在21:35之后,任何时间,再执行禁言?

看来,从投诉,到真正执行处理结果,需要至少2天时间,这办事效率,杠杠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4-5-18 18:03 |只看该作者
这属于白马非马诡辩论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4-5-18 18:13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17:52
也就是说,

上诉期,是在21:35之前上诉,

21点35分之后,受理上诉,再宣判。维持原判后,即刻执行禁言。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4-5-18 18:15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8:13
21点35分之后,受理上诉,再宣判。维持原判后,即刻执行禁言。

21:35之后,还是21:35准时?

之后,有多长的时限?是任何时间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4-5-18 18:15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18:15
21:35之后,还是21:35准时?

之后,有多长的时限?是任何时间吗?

之后有多长,这倒不清楚,应该是比照一审48小时之内吧?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4-5-18 18:18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8:15
之后有多长,这倒不清楚,应该是比照一审48小时之内吧?

其实管理者在这方面就没有明确规定

比如,一个投诉在大理寺,大理寺卿,必须多长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

上诉期是24小时,现在是8小时

如果以后是晚上21:00以后宣布禁言,结果你战斗鸡并没有及时看到禁言处理通知,

等到第二天早上,已经过了8个小时

那这个上诉期8小时的规定,又是谁一拍大腿制定的?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24-5-18 18: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那“太监”二字用得和别人主帖毫无关系,纯属谩骂

禁言你三天,是给你做三天聪明高隐的时间,就你现在焦头烂额的囧样,都属于保护性惩罚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