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曾负责过医院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是打击医闹,防止伤医事件。
当时,各大医院都设立了警务室,派有专职民警,但医闹和伤医事件并未杜绝,分析原因,还是制度问题:一是医疗市场化。治病救人成了一种交易,患方付费,院方治病,医治无效,导致患方人财两空,势必产生和激化矛盾;二是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到位。医疗本身是个专业的、复杂的试验、探索过程,再成熟的医疗方案也会因患者体质等不同,导致意外。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与患方的沟通很少,对风险的告知过于简单,一旦发生意外,患方对其的信任和期望破灭,就会产生怀疑和愤怒,矛盾激化后,容易走极端;三是医患纠纷调解的途径设计缺乏公信力。按照卫健委规定,医患纠纷的调解处理,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协商;二是诉讼。但这两个途径,患方都必须要做医疗鉴定才有胜算,而医疗鉴定机构与医院同属卫生系统,难以取得患方信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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