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4-8-30 22:18 编辑
住房养老金这个概念的推出,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百姓的切身利益,近期大家都在说这个事情。总的反应是群情激奋地反对。也就是激起了很大的民愤。
基于这种情况,住建委等部门出来辟谣,最后给出的说法是,公有账户不要人民个人出钱,个人账户人们在买房时已经交了大修理基金(维修资金),因此就不用再交了,所以住房养老金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各位看好了,说的是住房养老金不会增加个人的负担,没有说在其他方面不要人民出钱,不增加人民的负担。
昨天,8月29日,上海市推出了新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涉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这个新规里面规定:小区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30%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方式再次筹集维修资金。
看好了,这就是要那些大修理基金不足30%的小区,要由业主缴纳补足(这里已经确定了有些业主要出钱了)。
我们知道大修基金的收取,是1999年以后才开始收取的,那些1999年以前的老破小房子根本就没有大修理基金。
那么,那些没有大修理基金的房子,是不是也要由业主出钱建立大修理基金?目前对这块没有说。但这个问题会一直存在,而且是主要的问题,因为本次房屋养老金主要就是针对这部分老破小房子的。
这次上海有关大修理基金的规定是在房屋养老金在上海试点的情况下推出的,而房屋养老金与大修理基金是有关联的。
我说了,上边有的是办法对付你们,一个政策的推出,他们在后边都作好了充分的准备的,
一个政策不能硬推,他们会有其他后手的,会换一种形式推出,最终都是想达到预期的目的。
大家不要低估了那些人的智慧,他们都是些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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