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法治和法制区别的讨论一开始至今,绝对不主流就跟他往常的表现一样,奇葩言论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
前一帖我归纳的不主流七条语录,除了特朗普政府是人类公敌这句不很重要之外,其余全是其自证无知无畏还脑子混乱无比的铁案。并且本帖还要再加两条更为奇葩的昏话,以提醒知音、上岸和老梁等人如下:
1、所谓的“过度法治”一说,即便由知音上岸还有小炸毛们给出这样那样的解释,成立不成立先不说,依然很难替不主流解释得通。因为讨论刚开始,不主流就言之灼灼什么“商鞅变法就是讲法治不讲道德的例子”。言下之意,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就已经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了。这么明显的超级笑话,说明不主流根本就连最基本的法治和法制区别这种常识都不懂一个,如此直观有如1+1=2的事实,知音上岸们怎么拿“过度法治”来诠释?
2、尤为重要的是,不主流这一根筋的,面对如此众多巨大的硬伤,还非不见棺材不落泪地继续一条道走到黑,昨晚甚至继续说出“对刑法打击范围不加以任何限制,就会导致过度法治,比如把盗窃罪起刑一千元标准改为偷一分钱偷一个苹果一个打火机就触犯刑法。”并且他还特意举例了八三严打。
对于上述这番奇葩言论,我不知道知音上岸们又会作何感想?既然是“过度法治”,那就该知道,首先就是以法治为言说前提。可众所周知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有所谓的法治吗?那时候的司法行政治理系统,能叫法治吗?要知道不主流说的,其实就是任意扩大刑法打击范围和力度,最高领导意志凌驾法律之上,司法没有任何独立性可言。这种情况下的中国法律和政治环境,分明就是标准的人治。而不主流这个奇葩竟然一口一个“过度法治”。请问知音上岸们接下来该如何通过对“过度法治”的独特理解,继续为支持不主流,当然也是为自己观点背书呢?
不主流一贯这样,靠自己无知混乱的脑子,外加一张滚刀肉般的贱嘴,足足支撑了他二十年论坛滚刀肉生涯。明明奇葩无比的蠢话一箩筐又一箩筐,但网络论坛上,无论以前的天涯,还是今天的六星,又有几个人能识破此人的真面目?本来这些帖子和相关争论,我根本不会写。要知道我最开始谈法治的帖子就明确表示,不主流的笑话我放过,不再多说。可谁知这厮非但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辱骂加蠢话始终不肯消停,一点不知道自己无知愚蠢在哪里,简直就是脑子有毛病。脑膜炎的绰号,真可谓名至实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