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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过度法治”无论怎样解释,都救不了奇葩不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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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法治”无论怎样解释,都救不了奇葩不主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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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5-4-1 04: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自打法治和法制区别的讨论一开始至今,绝对不主流就跟他往常的表现一样,奇葩言论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
  
  前一帖我归纳的不主流七条语录,除了特朗普政府是人类公敌这句不很重要之外,其余全是其自证无知无畏还脑子混乱无比的铁案。并且本帖还要再加两条更为奇葩的昏话,以提醒知音、上岸和老梁等人如下:
  
  1、所谓的“过度法治”一说,即便由知音上岸还有小炸毛们给出这样那样的解释,成立不成立先不说,依然很难替不主流解释得通。因为讨论刚开始,不主流就言之灼灼什么“商鞅变法就是讲法治不讲道德的例子”。言下之意,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就已经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了。这么明显的超级笑话,说明不主流根本就连最基本的法治和法制区别这种常识都不懂一个,如此直观有如1+1=2的事实,知音上岸们怎么拿“过度法治”来诠释?
  
  2、尤为重要的是,不主流这一根筋的,面对如此众多巨大的硬伤,还非不见棺材不落泪地继续一条道走到黑,昨晚甚至继续说出“对刑法打击范围不加以任何限制,就会导致过度法治,比如把盗窃罪起刑一千元标准改为偷一分钱偷一个苹果一个打火机就触犯刑法。”并且他还特意举例了八三严打。
  
  对于上述这番奇葩言论,我不知道知音上岸们又会作何感想?既然是“过度法治”,那就该知道,首先就是以法治为言说前提。可众所周知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有所谓的法治吗?那时候的司法行政治理系统,能叫法治吗?要知道不主流说的,其实就是任意扩大刑法打击范围和力度,最高领导意志凌驾法律之上,司法没有任何独立性可言。这种情况下的中国法律和政治环境,分明就是标准的人治。而不主流这个奇葩竟然一口一个“过度法治”。请问知音上岸们接下来该如何通过对“过度法治”的独特理解,继续为支持不主流,当然也是为自己观点背书呢?
  
  不主流一贯这样,靠自己无知混乱的脑子,外加一张滚刀肉般的贱嘴,足足支撑了他二十年论坛滚刀肉生涯。明明奇葩无比的蠢话一箩筐又一箩筐,但网络论坛上,无论以前的天涯,还是今天的六星,又有几个人能识破此人的真面目?本来这些帖子和相关争论,我根本不会写。要知道我最开始谈法治的帖子就明确表示,不主流的笑话我放过,不再多说。可谁知这厮非但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辱骂加蠢话始终不肯消停,一点不知道自己无知愚蠢在哪里,简直就是脑子有毛病。脑膜炎的绰号,真可谓名至实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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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4-1 06:44 |只看该作者
玛雅~没睡觉?

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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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4-1 08: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5-4-1 08:38 编辑

1979年的刑法里有三项入法罪,①投机倒把②玩忽职守③流氓罪。到了83年严打期间,这三项罪就成了万能口袋罪

为什么叫口袋罪呢,因为这三项法律定罪就是口袋,什么都能往里装。没有太细致定罪事宜的,就会被定为其他投机倒把罪其他玩忽职守罪其他流氓罪

说两个案例哈,活生生的案例。
我老家有个手艺人,专门做筛河沙石灰那种筛子的,八十年代靠巧手和甜嘴还有和气生财盖了小二楼。十里八乡的村民眼红了嫉妒了,有人就去举报啦。被抓以后财产没收,游街完直接枪毙,还是公开执行的被嘎。人家做筛子用的木料和铁料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卖的也就是市场价,结合了木匠和铁匠的手艺做出来能带动社会生产力的东西,搁现在高低会被表彰成商界精英,但是在八十年代被投机倒把罪的法治给毙了。

还有一个因为住车站附近,一到年节人多就动了心思,简易版的民宿带包餐就被弄出来了。这个人不是以投机倒把罪枪毙的,而是其他流氓罪定罪的,因为一个屋里男男女女众多,有些是夫妻有些是处对象的情侣,被执法的当天就是因为现逮了两个没有结婚证的男女稍微亲昵的有肢体接触,都没滚床单也没亲到一起呢,抓了仨,两小情侣流氓罪,屋主其他流氓罪,屋主还被定了收容他人耍流氓,游街示众完公开执行枪毙。

当年没有法吗?
依法治理算不算法治?
屁大的触法都按顶格的枪毙处理算不算过度法治?

83开始严打持续了三年,诚如有人说严打是打击犯罪涉黑团伙,但是真的没有拿着法律当令箭误抓误毙的么?

新中国成立的当下就出台了各种的法律,所有执法人员且不论平地与山尖的水平如何,总归是有法律做依据的,不会大街上随便拉个人法院判死刑就直接拉出去毙了,得师出有名。
就如同前面我说的83严打三个什么都能装的口袋罪,屁大点事都按顶格去定罪量刑就是过度法治。
一刀切的按顶格量刑定罪,过度的依法治理导致矫枉过正民众反受其害。这些字面意思你能理解么?
也有可能不是不能,而是打雷都不松口的就犟

你这诡辩的水平也江河日下叹为观止哈,按照你的说法全世界都是人治呢,美国建国立法也是一群所谓精英人士先圆桌讨论出来制定通过的,所有民主国家再独立的系统,各系统还是有负责人之说,投票决定的也是人。
按照你脑子不转弯和嘴倔程度这也算人治撒,读书的境界是学以致用,读书不是为了钻牛角尖,更不是为了被几个精华一句称呼气的半夜还在回贴清晨又发贴

论坛辩论会论的都是自己的看法,不是支持谁谁谁或踩低谁谁谁,玩了几十年论坛你也算是白瞎了。仅代表个人表示对不主流说的过度法治表达我自己的看法而已,没想过站队谁拉踩你。

话说,不主流和你过招需要谁站队吗?
你也太高看自己啰,你这屡败屡战越辩越犟的精神状态倒是能赢99%的论坛ID,难得的超级奇葩么,和大熊猫一样滴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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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4-1 08:40 |只看该作者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5-4-1 06:44
玛雅~没睡觉?

早上好~

哈哈哈

闻鸡起舞横枕待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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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4-1 08: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高隐的蠢是物理层面的

没人知道他能正确理解哪个社会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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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4-1 08:4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5-4-1 08:5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08:43
高隐的蠢是物理层面的

没人知道他能正确理解哪个社会学概念

哈哈哈

物理一般具体是阅读和生活。

除了幽默无奈“的大脑构成,”,老高和deepseek的问题都是太爱想,动念即乖。

康德和老黑一般(集句集联),在脑子里把人间的事处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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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4-1 08: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4-1 08:44
哈哈哈

物理一般具体是阅读和生活。

高隐的神经元触突应该有着最少的联接数,导致大脑皮层特别平滑,优点就是运行速度快,写帖速度能达到一秒开立方程度,一个数也算不对,但真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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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4-1 09:0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08:58
高隐的神经元触突应该有着最少的联接数,导致大脑皮层特别平滑,优点就是运行速度快,写帖速度能达到一秒 ...

哈哈哈

程序。

老高天然是智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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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4-1 09: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5-4-1 09:19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4-1 08:43
高隐的蠢是物理层面的

没人知道他能正确理解哪个社会学概念

哈哈哈

怪不得老提社会学,迪尔凯姆韦伯,(马克思),实证
马克思弄成神学规范

老高缺这块。无实证,神规范。幸好没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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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4-1 09:17 |只看该作者
主帖说事说理比较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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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4-1 10:01 |只看该作者
“约法三章”本身就是一种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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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4-1 10:01 |只看该作者
“商鞅变法”也是法治思维,否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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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4-1 10:19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4-1 10:01
“约法三章”本身就是一种法治思维

我昨天说的两个法系

契约精神属于英美法系里的不成文判例为主的法,大陆法系就如今而言只是靠拢并未实行

莫邪可真会玩哈,安抚奶嘴塞的好,顶格精华一加高鸡还能鸡血三十天,高鸡老公举不但患寡还患不均

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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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4-1 10:27 |只看该作者
精华嘛,只要加就有理由。留着精华也不能熬汤喝,该加就加,对包?
项羽当年把将军大印捂出汗都不带给人的,最后输给刘邦就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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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4-1 10:29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5-4-1 10:19
我昨天说的两个法系

契约精神属于英美法系里的不成文判例为主的法,大陆法系就如今而言只是靠拢并未实 ...

14楼是回复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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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4-1 10:30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4-1 10:29
14楼是回复你的,。

表扬你会玩呢

给高鸡老公举加顶格精华可比撤别人精华城会玩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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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4-1 10:31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5-4-1 10:19
我昨天说的两个法系

契约精神属于英美法系里的不成文判例为主的法,大陆法系就如今而言只是靠拢并未实 ...

加精咋也强过随意锁帖,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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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4-1 10:32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4-1 10:31
加精咋也强过随意锁帖,对包?

你等着嗷

高鸡假酒的劲过了就会跳出来反驳你的

随意锁沉在六星姓高,干的比谁都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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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5-4-1 10:41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5-4-1 10:32
你等着嗷

高鸡假酒的劲过了就会跳出来反驳你的

你这样直白说随意沉锁帖是他专属,他假酒劲儿过了也该去找你啊,炸,你说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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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5-4-1 19:27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4-1 10:27
精华嘛,只要加就有理由。留着精华也不能熬汤喝,该加就加,对包?
项羽当年把将军大印捂出汗都 ...

我要你加妹的精华?我这帖子还真够不上有多精华,尽管说理也说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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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4-1 19:27 |只看该作者
楼里几个法治盲,真不嫌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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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5-4-1 19: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过度法治″并非专用名词,那就必然会各说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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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5-4-1 20:36 |只看该作者
       “过度法治只能限制更多的自由”这句话,无论对“过度法治”怎样解释,都说不通,也说不出的别扭。
  
  一种就是跟小徐一样的理解,“法治泛滥”。不过小徐这里是对泛滥的法治持批评态度,因为她觉得,过于泛滥的法治,加剧了本就过度了的个人自由。从我对小徐一贯思想历程的考察了解,我知道她生来就对自由民主有一些刻骨的仇恨。比如她昨天就有帖子言之灼灼:“不存在所谓的’个人自由‘’”。
  
  那么,为什么小徐眼里“法治泛滥”会导致个人自由泛滥呢?这就是我之前一开始所理解的,“实质法治”过度了,法律过于至高无上了,对权力约束太严厉了,以至个人的自由变得无法无天了。所以得放权力从笼子里出来,好好管管泛滥的自由了。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当下中国的自由状况和人全状况究竟怎么回事。似乎唯有她和她的同道不明白。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这么理解不主流的“过度法治”呢?就因为小徐那个《泛滥成灾的法治》主帖下面,有不主流“过度法治只能限制更多的自由”这一跟帖。
  
  但是不主流这么说,本意应该是想反驳小徐的。只是不主流并没理解何谓法治,以及它跟法制的区别,所以秉持他先前一直所认定的,法律就是限制个人自由的理念,于是想当然地以为,过度法治就是多度的法律约束,由此造成对个人自由的更多障碍。
  
  但是不主流这个逻辑是不通的。之所以不通,就因为他不懂法治的存在理由和根本目的,恰恰就是保护而非限制个人自由权利的。法治主要限制的是滥用和冗余的权力,而非个***利以及自由。相比之下,小徐的逻辑是融贯自洽的,但问题在于她对自由民主天然的仇视这个立场。而不主流的问题则是比较低级又肤浅的概念和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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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4-1 20:57 |只看该作者
       另一种理解就是 @上岸@知音 他们从“形式法治”的角度出发,试图论证过于强调形式上程序的规范合法、公正透明,以至到了像辛普森杀妻案中那样死板机械,有如很多人眼里迂腐不化的书呆子法治。这样一来,可能会损害司法的实质正义,也即难以维护受害人的权益。
  
  这种逻辑看似有理,其实不然。因为,程序正义并不必然保障实质正义或者说结果正义,这不是法治的过度不过度执行的问题。即便司法程序松松垮垮,规范若有如无,非但不能一定保证实质正义也即某些个人的自由权利,反而因程序正义的全然败坏,个人自由权利的实质正义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落实。恰恰相反,唯有健全完善的看得见的程序正义,才是真正保障实质正义的必由之路。这是当今世界法学理论的普遍共识。
  
  因此所谓“过度法治只能限制更多的自由”这个命题,在逻辑上根本就是不成立的,这里面不存在逻辑上的因果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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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4-2 00: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4-1 19:30
如果“过度法治″并非专用名词,那就必然会各说各话。

动词“法治”可以各说各话么?
加上副词过度,会产生歧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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