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4-27 20:13 编辑
早起翻手机,看到一个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一男子在一个私人公司里打工,因为工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导致他伤残。为此,他找到公司老板协商想一次了解,要求公司老板给他五万块,然后签协议两清。没料到,公司女老板断然拒绝,大意就是给你三万,你受伤是自己的原因。
无奈,男子寻求法律,起诉了公司,结果法院根据全部的事实材料认定,男子所在的公司负全责,判决一次性给付男子十四万。
要求私了三万块,女老板断然拒绝,结果被判了要赔付十四万。
拿到判决的男子,多次找女老板要钱,被一次次拒绝,一次次的羞辱。其实,我个人觉得,这时候男子也没必要和这个女老板较劲,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没想到,在一次次维权要钱无果后,男子选择了极端的方式,把女老板噶了,直接说:钱和命我都不要了,你一起陪着吧。
一声叹息:真有认钱舍命的主儿。
把人逼到无路可走,自己能有什么好果子吃么?
知根底的人说,那女老板不缺钱,不差钱。
钱比命重,这就没辙了。
雷锋塔倒——活该。
只是可惜了那个一根筋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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